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管探析
发布时间:2020-08-17 22: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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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管探析
王国宁[1];谭智华[2];
【期刊名称】《人民论坛:中旬刊》
【年(卷),期】2010(000)011
【摘要】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今缺失合法地位,游离法律监管之外。面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不规范的市场运作,对其加以法律监管更具现实性和紧迫性。应建立完善的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基金管理者和投资者的资格和人数限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以加强对私募投资证券基金的监管。
【总页数】2页(P.76-77)
【关键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化;法律监管
【作者】王国宁[1];谭智华[2];
【作者单位】[1]重庆大学法学院;[2]重庆黔江区人民法院;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22.28
【相关文献】
1.试析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监管 [J], 边丽娟; 林军
2.境外私募基金法律监管对我国私募基金监管调整的启示 [J], 李文芳; 梁标
3.境外私募基金法律监管对我国私募基金监管调整的启示 [J], 李文芳; 梁标
4.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 [J], 蒋雪柔
5.论私募股权基金法律监管之完善——以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为中心 [C], 吕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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