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调整划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3 15:41:47
发布时间:2011-04-13 15:41:47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
调整划分规定》的通知
南岸府办发〔2006〕19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特制定《南岸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调整划分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南岸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调整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