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合同补充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9-04-24 11:00:34

室内装饰合同 补充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9422签订的《室内装饰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补充部分为:

1施工安全与防火

1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注意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程质量、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

2凡由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凭证。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协会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南宁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室内装饰合同补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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