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18-11-24 01:55:10

脱贫攻坚整改措施

  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和本人分管工作,整改工作落实和安排部署情况。

  我作为党组成员,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一是深刻对照剖析,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的4方面问题以及十八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查自纠,共梳理查摆问题13项,并逐一分析了原因,明确了下步整改方向及目标。二是认真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分管口部门主要及主管负责同志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8月17日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主动举一反三,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表明了决心。三是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方案。

  根据近期《关于中央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任务分解,我主要承担脱贫攻坚不扎实、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研究落实不到位、对扶贫重视度不够、贫困识别和退出不够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5项任务。接到《落实方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市扶贫办进行了研究,对5项任务进行了梳理细化,共列出8条具体整改落实意见。责成市扶贫办成立了以杨连海主任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集中力量推进整改落实,我每周调度。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各级党委责任落实不到位。省委巡视发现,省扶贫办对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未结合河北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不够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市扶贫办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进一步强化对五级书记抓扶贫的督导力度,督促党政“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重点任务、重大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特别是强化“六个精准”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扶贫产业同质化严重,贫困户参与度低”问题。

  督导县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因地制宜、因需而异,并广泛征求贫困户意见,做好产业扶贫项目的研究谋划,着力解决项目同质化问题,提高项目实效。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贫困户错评率为3.3%,居全国第二位”问题

  去年我市已经出台印发了《邯郸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要求每户都要有固定的帮扶责任人,精准建立扶贫档案,量身定制一套脱贫措施,并每月登记,逐户填写《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下步,结合入户登记,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核实,对错评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退或标注,对漏评户及时补录。今年,截至8月3日,全市已核查清退5742人、补录4369人。

  针对“扶贫与扶志结合不紧密,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中获较差评价”问题。

  改进帮扶方式,减少包办代替和简单发钱发物,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提倡多劳多得。今年,对全市贫困户进行了分类引导、有针对性培训。比如,对有生产经营能力的户,重点强化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光伏、电商、家庭手工业等产业扶持,全市发展种养产业扶贫项目4502个,带动贫困户45676户、12.9万人;对有劳动能力、愿意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通过培训使其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目前,就业扶贫对象33395人中,已就业15384人。此外,在6个贫困县和涉县建设“扶贫微工厂”360家,鼓励贫困户家门口参加劳动,鼓励勤劳致富、光荣脱贫。下步,继续总结“扶贫+扶智”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

  针对“省扶贫办责任担当意识差,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结合河北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精准扶贫工作安排不细致、不深入”问题。

  对干部责任担当的问题,书记在8月2日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上专门做了强调,明确指示责任担当是政治问题,将严格问责;明确指示今后不能把他人的“责任状”变为自己的“免责单”。市扶贫办前段时间已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了问题查摆,开展了整改。对此,下步,我将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中率先表率,督促市、县扶贫办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狠抓队伍作风建设,真抓实干,确保承担的各项任务精细、精准落实到位。并针对精准扶贫,持续开展问题排查,立行立改,务求实效,让群众满意。

  针对“一些贫困县主要负责同志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牢抓实”问题

  今年,我市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加强党政负责同志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并就重点县、乡、村,执行了县级领导分包。下步,一方面是做好“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强化贫困县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巡视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扶贫重大事项的督导问询;一方面,强化通报提醒,对扶贫工作中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的,报告市委、市政府,严格通报问责。

  针对“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河北省贫困户错评率为3.3%,居全国第二位;2017年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仅为73.18%,为全国最低。2017年度市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发现,部分县区贫困人口漏评率、脱贫人口错退率、群众认可度等指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部分市县因精准识别对象与省里原有数据有差异,虽实际已脱贫但未能验收出列”问题

  这与第三项问题有重复,不再逐一汇报。就“部分市县因精准识别对象与省里原有数据有差异”问题,今年建立了APP大数据平台,形成了市县乡村一体、动态调整、实时共享的数据体系。下步,抓好贫困人口电子档案的完善,及时统计、及时更新数据,实时反映贫困底数和收入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程度。同时做好与省数据库对接,加快数据上报和更新工作,保持与省平台数据一致。

  针对“省扶贫办2015年向国务院扶贫办上报全省十三五期间计划享受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优惠政策的人口8.47万人,后经核实为33万人。部分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做到因人因户精准施策;扶贫产业同质化严重,贫困户参与度低。三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地,部分贫困县不同程度存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还未形成,部分企业还停留在送钱送物的慰问式扶贫阶段。扶贫与扶志结合不紧密,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自主脱贫的积极性,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脱贫攻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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