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物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28 22:22:11

周家庄完全小学爱护公物制度

为了加强纪律,以正校风,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特制定爱护公物制度如下:

1、爱护校舍。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画,违反者除按情节罚款外,并责令粉刷墙壁。

2、爱护门窗玻璃。不准在门窗上乱刻乱画,损坏玻璃应及时安装,否则根据损坏程度加重赔款,并由该班主任安装。班主任不负责任者赔款从班主任费中扣除。

3、爱护课桌。学生课桌由班主任负责定人定座,及时检查。若发现在课桌上乱刻乱画,有意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责令赔偿。桌子100元,凳子50元。或者由本人购课桌顶换。

4、爱护花草树木。不准攀折树枝花草。违反按情节处理。

5、爱护教学仪器、体育设备。如丢失和无故损坏由丢失者和损坏者找回或赔偿。

6、爱护卫生工具。各班对自制或者购买的卫生工具如扫帚、水桶、水勺、垃圾匣,都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不准随意乱丢,不用时要整齐地摆放在教室后角落,损坏者自赔。

7、要爱护取暖设施。各班对学校分发的取暖设备如:炉子、烟筒、煤都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丢失按情节处理。

8、人人都要爱护公物,对损坏公物严重的责令赔偿,并给以纪律处分。破坏程度大,特别严重的责令赔偿后,令其退学。

9、爱护公物班主任尤其责任重大,班主任应该尽职尽责,对学生经常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负责任的班主任,除追究其责任外,并扣除当年全部班主任费,并报中心校处理。

本制度由教师会讨论通过

爱护公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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