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登记表
发布时间:2018-06-30 05: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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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钥匙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有效地对公司办公区域进行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所有钥匙管理,防止紧急事故使用。
3. 定义
钥匙是指办公室场所的大门钥匙、会议室钥匙、办公桌钥匙、文件柜钥匙等。
4. 职责
4.1.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钥匙保管、取用登记、回收、配置的管理。
4.2. 钥匙持有人负责所配置钥匙的使用管理,并对所配置钥匙安全负责
5. 内容
5.1. 办公室场所的大门钥匙由行政部档案文员全面管理,统一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发给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5.2.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复制公司钥匙,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因特殊原因须配置或更换钥匙时,相关部门的钥匙及公共区域的钥匙须行政部批准方能配换。
5.3. 钥匙种类及配置
5.3.1 办公室大门钥匙,原则上按需分配,报请行政部配置发放
5.3.2 经理室钥匙及文件柜钥匙,由经理室使用人或其秘书配置一套,档案室备存一套。
5.3.3 办公桌柜钥匙,由该办公桌柜使用人配置一套,档案室备存一套。
5.3.4 会议室钥匙由行政部档案文员统一管理
5.4. 钥匙的使用
5.4.1 办公室大门钥匙只限于配有钥匙的人员使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
5.4.2 未配有钥匙的人员,不得随意或未经批准向他人借用。如因公务需要延长下班或休息日加班等原因借用钥匙,应提前向档案室借用,按要求填写《钥匙借用登记表》;用毕应立即或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5.4.3 配有钥匙的人员应当承担以下责任:离开公司前的检查和关闭电器(空调、电脑、显示器、复印机、打印机、热水器、电灯、还有厕所灯及风扇等等)之责任。
5.4.4 办理钥匙归还手续时,经办人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归还日期并签名确认,然后,按钥匙门锁位置编号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内。
5.4.5 部门主管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归还期不还钥匙者,应电话通知借钥匙人员及时催还。
5.4.6 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备,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5.4.7 公司所有钥匙行政部都须备用保管一套。
6. 相关记录
6.1. 《钥匙借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