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区派出所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2-11-17 17:26:42

对城区派出所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城区派出所工作的几点思考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于人、财、物的大流动,贫富悬殊拉大,失业人员增多带来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刑事犯罪增多,呈现出职业化、智能化、团伙化、暴力化等特点。犯罪年龄结构变小,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据统计20xx年城区发案数占全区发案三分之一。城区是我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旦发案,全城就沸沸扬扬,如余音绕梁,经久不绝,群众心里的安全感就大打折扣。而现行派出所工作机制仍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派出所的性质、工作职能、组织结构、警力配置、勤务制度等都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历史使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笔者现就如何加强城区派出所工作,提出几点拙见。 一、当前派出所警务体制的弊端 (定性不准、职责不明 派出所的定性,最早见于1954年颁发的《派出所组织条例》,派出所是区县公安局管理社会治安,预防犯罪和联系群众的窗口。而现实工作中,派出所主要精力放在了打击和破案任务上,而防范和管理
相对减少,管、防、控三个方面工作很不到位。由于防控能力薄弱,发案数居高不下,入室盗窃、抢夺、扒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得不到有效控制,群众反应强烈。 (派出所工作机关化 在人们眼中派出所警察就是公务员,因此,在作息时间上就形成了典型的机关化作风,按时上下班。 __就利用了这一机会,我们已清楚地看到,上班时间是发案的低谷段,而下班时间,尤其是晚上6时到次日早上6时却是发案的高峰期,80%以上的案件在此时段发生。而此时的派出所除了值班人员以外,全部在休息。一个值班民警既要处理各类纠纷,接受群众报警和做好派出所内部保卫,对突发案件根本就无法快速出警和处置。往往值班民警出警后,派出所值班室就是由综治人员接警。这样不仅不能突现“打得赢、说得过、追得上”目标,而执法主体都成了问题。 (社区民警配置不够,缺乏必要的考核机制 以城中派出所为例,该所辖区实有人口约5万人,共有6个社区居委会,而社区民警仅6人,就是这6人也不仅仅只做防范管理和服务群众的社区警务工作。除了值班、参加学习,很多时间要做侦察破案,各种大型活动保卫和其他临时性工作,而真正在社区工作的时间

对城区派出所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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