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自然村保洁员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8-08-25 18:51:06

新岭村聘请自然村保洁员协议书

甲方:汤西镇新岭村民委员会
 乙方:陈香银(建档立卡贫困户)
    为了加强新岭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上台阶,经新岭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于201761日至20181231日,在佐岭村民小组聘请卫生保洁员(试行),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打造文明生态村,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甲方聘请乙方为佐岭村民小组卫生保洁员,经甲、乙双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协议:
  一、 工资待遇
    保洁员工资每月为800.00元,工资每月8日前付清。

二、工作范围

1、负责佐岭祠堂门面及佐岭主村村道打扫、沟渠道路两边不可降解垃圾生活垃圾的清理,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场。

2、负责佐岭文体公园前后及老庙周边环境卫生打扫清理,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场。
三、 工作要求
    1 乙方须每天对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垃圾进行清理打扫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2 方提供扫把、铁锹等保洁工具,所用保洁工具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使用和管理不当而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
   3 乙方如有事请假或病假,由本人另请他人替班。如超过两周,作自动放弃本工作处理。
  4、如遇上级领导到村检查,要做到随叫随到,按时间完成清扫任务。

5、在工作过程中,注意人员车辆安全,由于个人原因违反安全规定野蛮作业,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奖惩措施

驻村工作组和村干部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凡对本职工作责任不强,垃圾收集不到位,群众意见大,发现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如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在合同期内可作辞退处理。凡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在多次检查中领导和群众评价较高,年底发放奖金500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驻村工作组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盖章)       方:

负责人:             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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