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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4 06:36:08
---人社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类—“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已改正的
申辩理由
不予处罚成立的
简易程序
发现违法事实
一般程序
表明执法身份、指出违法事实
立(受)案
制作笔录、抽样取证等收集书证、物证等
调查取证
说明处罚理由,听取陈述申辩
(2人以上)
鉴定、勘验等其他取证方式
登记保全(7日内决定)
审查
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
处罚前告知
听取陈述申辩
决定
给予处罚
提出复议或诉讼请求的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送达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执行
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承办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取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罚前告知)李红斌负责人(决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达)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行)服务电话:8779343监督电话:8772221
---
结案
人社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处罚类—“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已改正的
申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