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

发布时间:2017-12-30 19:17:36

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

业务招待费是商业活动中为了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长期以来,企业滥用业务招待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扩大支出,而且常常由于处理不当,多缴了不必要的所得税费用。本文主要从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扣除基数和扣除比例等角度,对企业业务招待费节税的措施展开分析。

业务招待费税收筹划的重要条件是把握真实性与合理性。业务招待费是一项比较敏感的支出,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作为企业,想让自己的业务招待费被税务机关认可并顺利地在税前扣除,首先必须保证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即以充分、有效的资料和证据来证明这部分支出是真实的支出。而所谓的合理,就是说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并且是正常的和必要的,企业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与当期的业务成交量相吻合。

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是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是不是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都需要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如果与税务机关有着良好的关系,则企业在应付各种税收检查中将处于有利地位,并将纳税筹划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小编认为有以下五种操作策略:

合理运用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在这里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笔者认为,对于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所以人为地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除;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了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就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找假发票充当业务招待费,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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