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牺牲多壮志 敢教日月换新天
发布时间:2017-06-04 2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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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牺牲多壮志 敢教日月换新天作者:王建柱来源:《党史纵览》2014年第12期
如果有一种牺牲,可以换来天清地朗
如果有一种思想,可以启发枯木吐香
那么,牺牲就会变得格外悲壮
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华光
我相信,中华民族的每一次胜利和辉煌
都有先烈们大道纵横的华章
2014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铭记烈士,是每一代中国人的良知和历史责任。没有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就没有中华民族的独立,就没有新中国的诞生。我们应当永远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我们党一贯重视对烈士的缅怀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屈辱和苦难中奋起,为了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进行了长期的英勇顽强的斗争,其间涌现了无数的革命先烈。据统计,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约有2000万名为国捐躯的烈士。因此,抚恤烈属,尊重烈士,感恩烈士,就成为我们党和政府应尽的一份责任和义务。
早在红军创立之初,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就非常重视对红军牺牲将士的抚恤工作。1928年10月中旬,在为红军优秀指挥员王尔琢举行的追悼会上,毛泽东、朱德高度评价了王尔琢为革命所做的贡献。会场上悬挂着由毛泽东拟稿、陈毅书写的挽联:“一哭尔琢,二哭尔琢,尔琢今已矣!留却重任谁承受?生为阶级,死为阶级,阶级后如何?得到胜利始方休!”
1929年鄂西苏区政府颁布的《优待红军家属及抚恤伤亡实施条例》、1930年闽西苏区政府颁布的《优待红军士兵条例》以及1931年9月鄂豫皖特区政府颁布的《红军战士伤亡抚恤条例》,成为历史上最早出现的3个关于红军战士抚恤、优待及退役安置政策的规定。
为了永远纪念自近代以来为民族独立和国家解放而献出了宝贵生命的千百万中华儿女,中共七大作出了关于召开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的决定。1945年6月17日,追悼大会在中央党校大礼堂举行。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等中央领导及七大全体代表、延安各界代表参加大会。毛泽东担任主祭,并题写挽词“死难烈士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