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广场餐饮档口招商合同

发布时间:2018-11-13 03:41:39

餐饮档口使用协议(美食广场)

编号:NO: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合作的宗旨,经协商一致,达成本房屋租赁使用协议。

该餐饮商铺,位于

二、该场地作为乙方餐饮档口使用,甲方按现状交付,由乙方自行投入装修,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转借。(违者甲方将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乙方装修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3、使用期限 年,自 日至 日止;

经营小吃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单位餐饮商铺经营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平米。

为保护入驻商家的经营权益,实行错位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经营品种。

4、相关费用计算:(RMB)

租金计算:

1年: 日至 日,

实行优惠方案予以免租金。但免租期间物业费按照正常支付。

2年: 日至 日,

每单位餐饮商铺租金: /

3年: 日至 日。

每单位餐饮商铺租金: /

备注:以上租金包括美食广场顾客就餐公共区。

五、其它支付费用:

1、物业管理费:每单位餐饮商铺 /月。

含:商场中央空调费用,自动电梯,配货电梯,公用部位水,照明及垃圾清理费用等。 (使用期间,因国家公用事业费用调整,同步比例调整执行)。

2. 配套服务费:按各单位商铺月经营额的 %提留支付甲方。

备注: 美食广场为共享经营场地模式,实行统一收银(员工薪酬),共同承担工商,税务,保洁,保安及结算办公耗材,碗碟配洗中心等费用。

3. 履约保证金:每单位餐饮商铺 万元。(大写:

该保证金于合同到期无其他扣除因素,甲方予以退还(不计息)

六、支付方式:

先付后用,全年租金按4期支付,。每3个月为一期,于每期末提前10天,支付下期费用。

七、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现状交房,乙方经营铺位内发生的经营费用(水,电,煤气等用等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按装相关计量表具)甲方实行抄表计量代收代付。

2、乙方使用该商铺上述公用事业费用,不得拖欠,逾期经甲方催交未能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供应。并按违约处理。

3、 乙方拖欠该房租赁费达15天,经甲方催缴后5天内仍未支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及终止本协议,按乙方违约处:扣除保证金,并按2个月租赁费追偿。该物业收回后甲方有权另行租赁,(乙方遗留物品逾期3天后,甲方有权按无主物品处理)

4、 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承租。

八、补充事项

1 入驻客户自行安装小电表,小水表。

2. 乙方须遵守商场的统一管理,

3. 本租赁物业尽作为餐饮使用,乙方不得作为其他商业经营场所。

4.甲方统一收银按各商铺经营收入实行每月结算返还,每月底双方核对账目

于次月5日前返还,但特殊情况可以提前结算。(营业额较大须周转)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区人民法院解决。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月至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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