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论语》中“孝”的观念

发布时间:2020-06-25 05:43:10

浅谈《论语》中“孝”的观念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儒家对“孝”的范畴概念入手,强调了《论语》中的“孝”包含了血缘、亲戚、政治、社会四大系统,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醒现代人我们仍然应该重视孝道。同时,通过分析《论语》中对如何尽孝道的具体描述,使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的不足。

   关键词:孝 《论语》 孝治 敬孝

  百行“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孝”是最重要的伦理观念之一。几千年以来,中国一直把“孝”作为做人最重要的品质,也是衡量一个人人格的重要因素。十九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在他的名著《法的精神》里高度赞扬了中国的孝道文化,孝道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特色文化之一

  然而近代以来,我们的思想界对于儒家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伦理却采取了过度批判的态度。

   诚然,在整个封建社会,孝文化都被极度地推崇,重要的目的之一是控导和利用孝文化,使之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服务,因此受封建主义污染是在所难免的。当封建社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全面崩溃,新思想新文化大潮汹涌,人们批判封建主义意识形态及其伦理道德观,孝文化被首先推出来似乎是必然不可避免的。但我们那种不加分析地把孝文化全看作纯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而彻底否定的态度与结果,显然是有损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继承。

   不可否认,什么是孝,什么是不孝,其中的具体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会有变化,但孝本身还是要肯定的。尤其当现在的报纸充斥着子女虐待父母,为遗产于父母兄弟对簿公堂,甚至有杀父轼母的行为,我想我们非常有必要在读《论语》时重新认识“孝”的重要意义。

   在孔子以“仁”治国的思想中,“孝”起到了重要而特殊的作用。《论语?学而》记载:“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在孔子看来,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是实行仁德的根本。君子抓住这个根本,实行”仁”的基础建立起来了,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就会产生出来。

   孔子所谓的“孝”之所以可以成为“仁”的根本,是君子“立本生道“的基础,因为儒家所推崇的“孝”包涵了更为广泛的内容。

   儒家“孝”的范畴包括人际关系网络有血缘、亲戚、政治、社会四大系统。

   孝最初是专指“亲亲”。在原始社会,人类只知其母,“亲亲”即亲母亲而已,由母推母之母。随着个体婚姻制的出现,人类由知其母过渡到兼知其父,父亲随之也成为孝敬的对象。父与母都是孝意识的本源。由此演绎发展,出现两条脉络:一是父脉,一是母脉。父脉和母脉都是人的血缘关系,即为孝的血缘系统。血缘系统是孝的基础。

   孝意识缘亲戚关系演延,主要也是两条线:一条是夫党与婆家的关系,另一条则是妻党和岳家的关系,也就是孝的亲戚系统。

   缘政治关系演延,主要有三:以君为父而忠君,以民为本而爱民,由追孝祖宗而爱祖国,这是政治系统。

   缘一般的社会关系演延就更多头绪了,或以师为父而尊师,或以长老为父兄而敬老,或因业务职务而顺上,或因同事同学而友长,等等。

   若将这四大系统合而为一,便是人的大社会关系网,也就是孝的大社会系统。若以这四大系统确定孝的范畴,即为广义的孝。文明的人类社会,每个正常的人都关涉一个“孝”子,无论古今,无论男女,不分老幼,不分卑贱。各种人演绎了以孝治身、治家、治官、治国、顺天下的故事,充分表明了“孝”范围的广泛性。

   因此,从内容上说,儒家的“孝”的范畴包括敬、信、诚、慈、善、顺、让、礼、谦、惠、廉、直、俭等等各种美德。

   同时每个人不仅都关涉孝,孝的作用在各种人际关系中也是对应双向的:子敬父与父慈子;弟悌兄与兄友弟;下顺上与上惠下;臣忠君与君爱臣;夫义妇与妇顺夫等等。孝所对应的两个方面,各守规范,相辅相成。孔子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这个意思。

   “孝”必须以自然的血缘情感为基础。

   《论语》有云:“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其子证子。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偷羊这一行为本身是完全不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的。在一个陌生社会或者契约社会之中,对偷羊的揭发,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表现,必定得到支持。但是如果是父子互相揭发,那就违反了父子本来的天然情感。因此是违反人性的,孔子并不提倡。这种天然感情是真性情,无论仁、义、礼、孝,都是建立在这种真性情的基础之上。

  “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这种“恻隐之心”,就是内在良知的呈现,也是“仁”的心理源泉。因此,我们可以说,儒家的情感,都是从具体的生活世界真切的感知而产生,而且它们构成了一个熟人社会、一种礼治秩序的基础。

  因为有了“孝”的感情基础,由父母之孝,才可以演绎成五伦之孝,推家及国,以孝齐家,以孝治国,所以先哲提出齐家、治国、平天下应以“孝” 为纲,也就是“孝治”。

   “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论语?学而》)“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孝”发生在“家”的内部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子女出于血缘亲情对父母的一种天然情感,是伦理领域的问题;“忠”发生在“国”的领域,是君主与臣子之间,臣对君的一种情感,事实上是政治领域的问题。但是,由于古代家国同构,“国”的形成在理论上不是契约的联结,而是“礼”的联结——尽管每个统治者都依靠霸权与武力取得政权,但是大权在手之后,总会做出各种姿态把自己粉饰为“圣王”——

  因此“国”的问题被当作“家”的问题,“国”的治理被当作“家”来治理,政治学的问题被当作伦理学的问题来处理。于是“家”中对“父”的孝,推衍、转移到“国”中就变成“臣”对“君”的忠。

   所以说,“孝”是立国之本,也是百善之先。人之德最大莫过于孝,人之恶最大亦莫过于不孝。不孝之人,什么坏事都可以干得出来。因为连生他养他的父母他都毫不放在心上,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叫他放在心上去爱护呢?相反,孝德的人,因为爱自己的父母就能体会别人爱父母的心,进而推之,可以用同样的心去爱别人父母。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应该就是这个道理吧。《论语?为政》云:“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孝慈则忠”的意思是,人君孝敬父母,慈于众人,民就会忠于他。这里指的是一种行为表率,类似于“为政以德,譬如**,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这很好的表明“孝”对于立国的重要性。

  不过,虽然《论语》中多次说到“孝”,但是,与说“仁”一样,孔子每一次都把“孝”落实到具体的实事,从来没有给“孝”下一个明确的概括性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从《论语》中看到,孔子对孝的要求是很高的。

  《论语?为政》云:“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违”即无违于礼。父母在世时要以”礼”来事奉他们,父母死后要以”礼”来安葬他们,安葬以后还要按照”礼”的祭祀他们。

  父母在世时最基本的是”奉养”,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在些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尊敬父母。子游向孔子请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还回答子夏问时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如果只养活父母,对父母不尊敬,即是每一顿都给他们酒肉吃,也不能算做到了”孝”。子夏说:”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心竭力。孝顺发出自内心的真正的爱,语言要和气,面色要和悦,行为要恭敬,最终是“不违”。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事实上,《论语》中对“孝”的强调,一直是从情感意义上进行说教。孝注重的是情感与精神的慰籍,而非物质的满足。

   孔子认为,为人子者不要给父母增加精神负担。”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朱熹注:”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不孝乎?”要保重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自己生病,更不能陷入不义而使父母担惊受怕。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

  ·里仁》)《论语注疏》注解道:“父母既存,或时思欲见己,故不远游,游必有常所,欲使父母呼己得即知其处也。”(2)常言说:”儿行千里娘担忧”;当父母年老的时候,要常父母身的边尽孝道。

  除了对待父母,敬孝还应该使兄弟之间互爱互助。孔子说:”《书》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论语·为政》)还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弟妹尊敬兄长,兄长要友爱弟妹,这种兄友弟恭的场面,才能使家庭和谐,让父母高兴。孔子赞颂闵子骞时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论语·先进》)闵子骞是一位真正的孝子,别人对于他的父母、兄长赞赏他的话都不持异议和怀疑。

  父母死后子女要做的有两个方面:一个葬之以礼,一个祭之以礼。孔子主张”三年之丧”,认为”三年之丧”,是”天下之通丧也”。

  宰我曾对“三年之丧”提出疑问,认为三年之丧导致礼坏乐崩。孔子反问他,在父母之丧三年内,“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在古代,”父母之丧,既殡,食粥,粗衰。既葬,疏食,水饮,受之以布”,“无食稻、衣锦之理”。(1)而宰我回答:“安。”最后,孔子批评说:“予(宰我之名)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孔子批评宰予是一个没有仁德的人,难道他就没有得到过在父母怀抱里三年的爱护吗?同时孔子强调,”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礼记·檀弓上》)办理丧事,与其把礼仪办得周到详备,宁可过度悲哀。

  孔子把”祭祀”作为治理国家的四件大事之一,祭祀十分重要的。祭祀要按照”礼”的规定。祭祀的核心是要”敬”,”祭思敬”(《论语·子张》),真诚,要做到”事死如事生”,做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如果自己不能亲自进行祭祀,不能让别人代替,”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

  孔子在如何对待侍奉父母的”生”与”死”的问题上,孔子更重视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对他们敬孝。”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生的事情都还没有搞清楚,怎能去了解死的事情呢?由此可以看出,孔子提倡祭祀是”慎终追远”的一种文饰而已。谨慎地对待父母的死亡,装殓.埋葬必须以诚信的态度对待,但这些是建立在父母生时孝敬他们的基础上的。如果在父母活着的时候都不孝敬他们,却在死后铺张丧礼,这样有什么意义呢?

  

  

   孔子认为,继承父志是”孝”一个重要内容。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父亲逝死之后,要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他对父亲志向和优点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说是做到”孝”了。“父在,观其志”,是在于回溯自己的文化生命与价值生命来源,通过这样的回溯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在各种礼的关系中践行自己的义务。而“父没”之后,则是继承、弘扬父之道,在追溯中确立自己的位置之后把从“父”那里继承下来的文化与价值进一步弘扬开去。这句话在《里仁》篇中又一个字不差地重复了一次,恐怕除了强调这个意思重要性之外,没有别的解释。

  孔子强调,作为人子,不但要奉养父母、尊敬父母,还不要忘记父母的年龄。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一方面,父母高寿应该感到高兴;另一方面,也应该有所恐惧。因为,年龄大了,随时可能生病,也随时有可能死亡。因此,更应该多关心父母。

  上述就是《论语》中对于如何向父母敬孝的一点具体言论。

   也许有人要说,孔子的“孝”的思想,尤其是儒家所提倡的三年之丧的制度,有许多不合情理的地方,甚至是不可取的。诚然,中国进入现代转型之后,社会的变迁导致思想观念的变化,今天我们看待《论语》、《孝经》等典籍中的“孝”,难免隔着时代与语境的高墙,显得遥不可及而且难以理解,特别是对于“父母在,不远游”,“忠臣必出孝子之门”一类的观念,很难根据今天的生活习惯和社会状况去理解。但我想,我们从《论语》中看孝敬父母,并不是要求我们完全按其所说的去做,而重要的是要让自己从古人的言行中体会到差距。我们现代人真的应该好好反省自己,在孝敬父母的问题上我们究竟欠缺了多少,恐怕答案是让我们自己都要汗颜的吧。

   对于我们这些后生来说,学习孔子的道德教诲并不难,难的是道德实践。无论我们怎样的论说与追问道德的理据,甚至追问到先天先验、形上超越的层面,道德还是要时时地落实到我们当下的生活之中。

  注释:

   (1)朱熹的注释,见朱熹《四书集注》,**书社1987年6月出版,第263、264页。

  (2)《论语注疏》,见《十三经注疏》,第2471页。

浅谈《论语》中“孝”的观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