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01 01:16:19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及 实 施 细 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档案管理

1、主要内容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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