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6 21:41:42




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
一、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五千多年的悠久文化与文明史。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留给了世人宝贵的财富。在人类所创造的各种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成果之中,法律制度是一种较为奇特的创造,因为法律制度最能集中突出地反映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点,体现当时人民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看法与做法。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文背后,有着极为复杂和丰富的社会因素。所以说,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当时社会的整体折射。在人类历史上,自从有了阶级分化有了国家之后便开始产生了法律,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更是有着灿烂的法律文明和独特的法律文化。

古中国法律文化的渊源及发展历程

一、渊源
法源于礼,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
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实质上即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强制性。礼认为对的,就是法认为合法的;礼所不容许的,也就是法所禁为、所制载的。诚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云: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法家与法律实证主义:以实证主义的角度看待法律,中国法律的历史起源于子产铸刑书和范宣子作刑书,最早的成文法(典)是李悝的法经和商鞅之后的秦律。从这个时候开始,中国古代的法律就有了现代人所理解的法律的一切必备要素。

儒家与中华法律文化,汉代的儒学家们挖掘出了先秦儒家的理论,将儒家之精华上升为治国之策,把儒家之亲属制度与法家之专制制度结合了起来,创立了中国古代正统的法律思想,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德主刑辅”“皇权至上,法自君出”“等级特权,同罪异罚”和“宗法伦理”。这种正统的法律思想先是通过“春秋决狱”的途径渗透到了司法领域,后是通过“以礼入律”的方式渗透到了立法的领域。到唐律疏议“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时候,中华法系传统达到它的顶峰时代。

儒家的法律思想取代了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并不意味着儒家比法家高明,而在于儒家的学说更符合中国古代社会的状况。德主刑辅和纲常礼教的学说匹配和强化了中国古代社会“亲亲尊尊”的社会结构,由此造就了中国古代的和谐社会。
二、主要发展时期




源于先秦时期的法制。一般是指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法律由不成文、不公开向成文化、公开化过渡。一般认为,中国的国家和法律起源于文献记载中的夏朝,这是因
为:第一,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与全社会之上的专制君主;第二,夏朝已经开始按照地域来划分通知区域;第三,夏朝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器;第四,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于商周,确定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模式。

正式形成于秦汉时期。秦朝开创了全国高度统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为以后各代所继承。维护和巩固这种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成为了两千多年法律制度的出发点和中心任务。















成熟于隋唐明清时期。经过几千年的实践探索,中国古代的司法体制和诉讼制度也在此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法典。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就不仅控制了东亚诸国的法律文化发展走向,而且形成了一个以中国为核心的包括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国家在内的中华法系,成为世界封建制法律的典范。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象征及传统

一、法律文化的象征
獬豸(xièzhì,也称解廌、解豸或任法兽,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上古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獬豸有着羊的身体、麒麟外观的瑞兽,拥有分辨正与不正的神秘力量,而不正者则会召受惩罚,后世因为此点遂将其画像中加入了如判官般的官服。人们经常引用獬豸的形象,取意于对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继承。
我们的祖先在创构“法”字上,其渊源颇具智慧和神话色彩。在古代,现在的“法”字被写作“灋”,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字的架构上看,“灋”字的左边是三点水,代表着取法平如水之意。它的右边是“廌”下边一个“去”“廌”即神兽獬豸,“廌”编成“法”字的一部分,取的就是獬豸代表判断曲直的法律的含义。
历史记载,《后汉书·舆服志下》"獬豸,神羊,能辨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后亦用以指执法者。关汉卿《玉镜台》第一折:生前不惧獬豸冠,死来图画麒麟像。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獬豸一直受到历朝的推崇。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楚文王曾获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头上,于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带着这种冠,汉承秦制也概莫能外。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绣有獬豸图案的补服。
显然,獬豸形象是蒙昧时代以神判法的遗迹。进入近代,仍将其视为法律与公正的偶像,它拥有分辨正与不正的神秘力量,而不正者则会召受惩罚,后世因为此点遂将其画像中加入了如判官般的官服。人们经常引用獬豸的形象,取意于对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继承。

二、法律文化的传统
由于礼治文化、地理环境、民族习尚和专制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逐渐地形成为一种独特的公法品格和制度特征。
第一、伦理本位传统。在法律观念文化上,强调礼法合一德主刑辅作为一种差别性的规则体系,被奉为治国之道。其中,古代中国过分地强调刑法与刑罚的作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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