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安全帽佩戴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1 19:04:20

关于重申安全帽佩戴规范的通知

来源(部门):安全监察部 作者(发布):安全监察部 点击: 637 时间:2011-7-13 11:25:50

安全监察部在近期检查时发现公司有少部分员工存在安全帽佩戴不规范行为;为加强公司安全帽的使用管理,培养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的良好行为规范,防止人身伤害,公司重申安全帽佩戴规范:

1.安全帽是员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2.员工佩戴安全帽时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

3.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休息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4.女员工辫子或长发超过肩部的必须将辫子或长发盘起并正确佩戴好安全帽,防止被转动机械部分绞住造成人身伤害。

  请各部门认真督促本部门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帽,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国电阳宗海发电公司安全工作奖惩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安全监察部

20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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