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

发布时间:2019-07-03 15: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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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


  篇一:苏州园区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20xx年最新版)
  前期准备:租赁经营场所,提供产权证明
  第一步:核名
  准备三到五个自己喜欢的名称到工商窗口核名,现在工商系统里面企业很多,一般来说三个字的核名成功率比较高,核名成功与否看是否在同行业重名,读音相同字不同也叫重名。
  第二步:工商营业执照办理
  现在工商部门取消实收资本验资要求,所以只要提供其要求的各项资料就可以了。
  第三步:刻章
  到公安部门审批后就可以找刻字店刻章,20xx年1月开始,刻章的材质要求发生了变化,以前没有要求,现在统一要原子章,这种章使用方便,但是价格比较贵。
  第四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质监局窗口提供材料即可,20xx年最新变化是质监部门不再发放数字证书,只有纸质代码证正副本,不再收费了。
  第五步:税务登记证办理
  这一步的关键是要提前找到财务负责人,一般来说,刚设立的企业财务事项不多找一家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或者兼职会计即可,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财务公司比如苏州工业园区的顺捷财务。电话:一八九一三一四三五二零。
  第六步:银行开基本户
  选择一家自己办事方便收费较低的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得到开户许可证和信用代码证。
  后面就是日常经营了,以上所有过程最关键的一部就是税务,只有财税问题解决了,才等于服了长久经营的定心丸。现在苏州开始试行三证连办,三证合一,这个对于创业者来说办事就更省力了。国家同时也在实行成套住宅可以注册电子服务型的公司了。
  篇二:苏州园区基本建设审批流程
  苏州基本建设工程审批流程
  一:立项
  发改委窗口: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1、项目核准报告;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文本。
  二:环保窗口:
  1、太湖流域建设项目立项前环保审核(承诺七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承诺15个工作日)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承诺7个工作日)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10个工作日)
  ①、《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a、b、c类)》
  ②、申报项目选址定位图(中新合作区内项目由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园区周边镇区项目可向所在地镇政府环保办索取),定位图上须清楚标明项目选址
  ③、新设立生产性企业须提交工商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④、新设立且租用厂房的项目须提交所租用厂房的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⑤、化工、印染、电镀、水泥、钢铁等行业或排污量交大的其他类工业项目,须提供经发部门有关意见(其中外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单”,内资项目提交“项目备案通知书”).
  ⑥、注:
  工业、研发实验室、维修站及除三产类和房产类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环保许可表格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a类)》;
  (餐饮、娱乐、汽车清洗站等三产服务类项目环保许可表格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b类)》);
  (标准厂房、房地产、道路、驳岸、仓储、公共建筑等项目环保许可表格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c类)》)
  3、环保蓝图备案(有污染防治设施的工业项目和三产项目环保图纸备案)
  ①、建设项目环保工程蓝图申报表
  ②、环保设施的工程设计蓝图
  ③、环保工程设计文件说明,对于项目设计的依据、适用的标准、采用的处理工艺、主要设计指标以及运行监控手段等做出说明
  ④、根据项目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规划局窗口
  1、核发选址意见书(承诺10个工作日)建筑类项目规划选址许可
  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②、区位图
  ③、1:1000全信息地形图(含规划路网、规划地块、地籍等信息,一式三份)
  ④、外商投资企业建设项目提供批复或备案表,内资企业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立项预审意见。
  ⑤、国土部门对地块的相关意见及附图;或土地权属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房地产权利人书面意见
  ⑥、环保等专业部门意见特殊项目须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申请备案表》⑦、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⑧、工业项目、其它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对周围地区有影响和控制要求的项目,加送下列资料:
  a.对基础设施的要求
  b.对周围地区的影响和对周围地区建设的控制要求
  c.有关环保要求(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
  d.其它特殊要求
  ⑨、对城市布局有一定影响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2、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承诺10个工作日)
  3、核发设计条件审定意见书(承诺14个工作日)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工业项目/非工业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地块规划条件)及其附图
  、投资、外资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环保等专业部门意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区位图(必要时提供)
  、总平面图(一式3份)
  、彩色总平面图(必要时提供)
  、彩色效果图
  ⑴、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一式三份)
  ⑵、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证明》复印件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⑷、cad图及效果图电子文件
  ⑸、日照分析报告(居住或其它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项目,以及对居住或其它有日照要求建筑有潜在日照影响的项目),及人防抄告单(各一份)(非工业项目)
  ⑹、建筑面积、容积率核算报告(非工业项目)需申报夜景灯光方案的项目(中新合作区内、出口加工区、物流园沿主干道、独墅湖高教区项目),应一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园区建设项目夜景灯光申报表》,报园区城管局审批。
  四、
  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图设计
  五、
  1、建设局窗口: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审核(20天)
  、地上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
  呈交材料:
  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地上建筑工程)(一式二份)
  ②、建设工程施工图阶段抗震设防审查报审书(一式二份)
  ③、规划批准书(一式三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式三份)
  ④、设计单位资质副本、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证明和设计合同(加盖公章)⑤、岩土勘察报告批准书、岩土勘察审查意见
  ⑥、审查合格盖章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⑦、一套审查合格的地下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桩基、基础批准书、盖审查专用章的地下工程施工图、审图意见、回复意见和设计变更单)
  ⑧、专项设计审查意见(消防、人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⑨、结构设计计算书(二份)(公共建筑需提供空调负荷计算书)(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和版本)
  ⑩、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和节能申报表打印稿(二份),光盘beca格式文件(一份),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呈交图纸:
  ①、建筑总图(一式三份)
  ②、建筑施工图(三套)
  ③、结构施工图(三套)
  ④、室内室外给排水图纸三套(含室外雨、污水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总说明)
  ⑤、电气专业图纸三套
  ⑥、暖通专业图纸三套
  、建筑工程桩基、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呈交材料:
  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地下建筑工程)(一式二份)
  ②、建设工程施工图阶段抗震设防审查报审书(一式二份)
  ③、规划批准书(一式三份)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式三份)
  ⑤、岩土勘察报告批准书、岩土勘察审查意见
  
  ⑥、审查合格盖章的地质勘察报告
  ⑦、相应结构设计计算书(二份)(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和版本)
  ⑧、设计单位资质副本、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证明和设计合同(加盖公章)呈交图纸:
  ①、建筑总图(一式三份)
  ②、建筑施工图(三套)
  ③、地下结构施工图(三套)
  2、建设局(地震局窗口):
  、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2个工作日)
  呈交材料:
  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表
  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可行性研究材料
  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10个工作日)
  3、建设局窗口:
  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核(20个工作日)
  4、建设局窗口:
  建设工程档案登记(5个工作日)
  5、气象局窗口: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个工作日)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②总规划平面图;
  ③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④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⑤、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篇三:苏州园区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苏州园区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办理人才引进条件:
  1、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2、劳动合同已完成电子报送;
  3、拟调人员本人人事档案在人力资源中心(人才市场)代管。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人才引进人员入户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合法聘用”是指:劳动合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298号市人才市场内)办理《特聘工作证》满2年(28周岁之前办理)。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拟调人员在本市居住房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其他特殊情况参照《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20xx年8月27日颁布)执行。
  随迁人员落户条件:
  (一)配偶随迁需拟调人员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未成年子女随迁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下,并需拟调人员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服务流程:
  一、符合上述拟调人员入户条件(一)至(三)的,由拟调人员单位向园区人力资源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拟调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拟调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
  4)如拟调人员无学位证书,需提供情况说明1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5)配偶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随迁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符合上述拟调人员入户条件(四)的,由拟调人员单位向园区人力资源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拟调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2)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拟调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
  4)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参保证明(证明园区公积金连续交纳满2年);
  5)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特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拟调人员需在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网站下载打印或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3号窗口领取《苏州工业园区拟调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拟调人员本人签名确认,并由所在单位确认同意并盖章。
  如拟调人员同时申请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在《拟调人员登记表》上注明,并提前明确告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4、拟调人员将《拟调人员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至3号窗口,由窗口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打印《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盖章。
  5、拟调人员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户籍准迁证》,地址: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楼一楼;拟落户至园区独墅湖公安分局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拟调人员请直接至永安桥派出所办理,地址:林泉街318号。
  6、拟调人员凭《户籍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到园区相应派出所落户。
  如有疑问,可咨询6534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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