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案件办理期限的措施

发布时间:2012-03-28 16:30:14

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期限的措施

如何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期限,是一个多年的老问题,从目前工商部门的案件的办结期限来看,并不理想,其中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对此我发表一下对该问题的一些想法:

一、案件难以按期办结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办案人员的工作量苦乐不均,个别业务能力突出、素质较强的办案同志承担了本部门大部份的办案任务,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事情缠身,造成办案人员分身无术,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调查。

2、工商部门的案件程序复杂,流程过多,任何一个流程多花费了时间就很容易造成案件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比如案审会制度,有些单位案审委的成员由局班子领导和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由于这些同志平时工作较忙,会议出差较多,造成案审会往往半个月甚至一个月都难以召开一次,从而造成案件积压。

3、当事人不配合等原因。由于调查手段的限制,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办案的主要手段仍然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由于当事人对抗调查的法律知识的增加等因素,近年来,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案件逐年增多,直接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清,造成结案时间延长。

(二)主观原因

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按期结案缺少责任感,而部门在考核时也缺少足够的惩戒方法促使办案人员提高责任心。

二、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期限的措施

1、合理划分工作任务,按照岗位设定工作任务,避免办案人员出现苦乐不均的状况,防止办案任务过多地集中在个别办案人员身上,造成无法按期结案。

2、简化不必要的办案程序,如部份如无照经营之类的简单案件可取消核审制度,办案人员调查终结之后直接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即可施行处罚。对于案审会制度,一方面可以提高案审会的门槛,规定经营额达到五万或十万以上的才可进入案审会讨论;另一方面采取灵活的案审会讨论方式,案审会应定召开,如期间部份案审会成员确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席的,可将案审会的讨论情况用电子邮件等方法告知,再征求其意见,并形成最终的案审会集体意见。

3、争取法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支持,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形成各类案件零口供结案的统一标准,防止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案件久拖不久。

4、形成有实质性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特别是要突出物质奖励,对按期办结案件的办案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促使其提升责任心。

颜晨昀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严格案件办理期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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