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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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X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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