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版)

发布时间:2020-05-04 19:47:08

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居间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北京市朝阳区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详见 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 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

(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 □、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此房在银行有抵押,所剩未还清余款金额以所在抵押银行最后核实数额为准,并由买方以购房款形式支付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

(4)房产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

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5)其他:

第三条 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 居间方的权利与义务

1、居间方向买方收取居间服务费,金额为总房款的2%,于本合同签订时即时支付。

2、居间方向买方提供的房源要真实有效,并如实反映买卖双方的真实情况,交易透明,不吃差价。

3、买方有明确购买意向后,居间方提供定金协议、买卖合同,并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缴税过户及物业交接等。

4、如果交易未能完成,居间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全数返还居间服务费,买卖双方违约情况除外,详见本合同违约条款。

第五条 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六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说明:合同签署后此定金计入房款 )。

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房款交付

总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一次性付款:

买方于 日前或 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2)分期付款:

①买方于 日前或 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②买方于 日前或 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③买方于 日前或 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买方须于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并在卖方办理还清银行贷款时存入卖方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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