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铁票务政策

发布时间:2014-04-01

重庆地铁团体票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13-01-30

一、什么是团体票
为了节约购票时间、提高出行效率,对于同时进、出相同车站的乘车团体且乘车人数达到规定时,可办理团体票。根据乘车人数不同,团体票分为普通团体票和大宗团体票:
普通团体是指单次购票乘车人数在30人(含30人)至1000人(含1000人)的乘车团体。
大宗团体是指预先与车站签订协议的单位团体(如旅行社、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一年内非高峰时间单程乘车人数累计在1000人次以上,且单次购票乘车团体人数不低于15人(含1.2米以下免费儿童)。
单次购票乘车人数大于1000人,但未预先签订协议的乘车团体,属于普通团体。 二、团体票优惠政策
团体类别 单次乘车人数 30~200/
折扣优惠 9 8 7
普通团体
201~1000/
大宗团体
15人以上/
三、怎样办理团体票

普通团体办理团体票可在进站车站联系车站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大宗团体需要先与车站签署《大宗团体乘车联系单》(有意向的单位团体可联系就近车站的工作人员咨询相关事宜),单次乘车人数不低于15人时可凭该《大宗团体乘车联系单》办理团体票。 四、团体票乘车规定
1、团体乘车的进、出站地点和时间必须一致,否则不享受团体乘车优惠政策。开具的《团体乘车凭证》须与乘坐时间、地点一致;
2、团体票购票过程中,若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占单个团体总人数的10%内可享受免费,超过10%的,超过人数按照成人标准购票;
3非高峰时段乘车的大宗团体才能享受7折票价优惠。高峰时段(上午7:30-9:00下午17:30-19:30)乘车只能按照普通团体优惠政策执行。
4、团体乘车时,票价按照其乘坐距离内单程票价的折扣优惠执行,往返类团体按照2次乘车计费。
5、如需开具发票,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提供机打发票(发票办理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发票金额以优惠后的实际收取金额为准。
票价政策
发布日期:2013-01-30



经市政府审核批准,重庆轨道交通实行里程计价、递远递减的计程票价:乘客乘坐轨道交通1次,在180分钟内,按照乘坐里程计算票价。最低票价2元,最高票价10元。
票价标准为:起步价2元【0-6公里(含)】,3元【6-11公里(含)】,411-17公里(含)517-24公里(含) 624-32公里(含)732-41公里(含)841-51公里(951-63公里(含)10元【63公里以上】。
目前在票价标准基础上实行最高票价7元封顶的优惠票价。

车票损坏及遗失规定
发布日期:2013-01-30

乘客进入进站闸机后,遗失车票、人为损坏车票、使用过期、伪造、涂改车票或者利用其他欺骗手段乘车的,视为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车费。

车票有效期
发布日期:2013-01-30

一、车票有效期
单程票:在乘客购买车票的当日、当次使用有效。
纪念票:根据车票标注确定的有效期确定,超过有效期车票失效。 定次票:根据车票标注的有效期确定,超过有效期或规定次数车票失效。 宜居畅通卡:根据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超时乘车规定
乘客每次乘车从入闸到出闸,时限为180分钟。超过时限,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超时车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车票购买流程

发布日期:2013-01-30

一、可在车站售票亭购票
二、自动售票机购票,购买流程如下:
自动售票机除了可通过纸币、硬币购买单程票,为宜居畅通卡卡充值等常规功能外,还具备了通过储值卡购买单程票的功能,为乘客提供了更多便利。
(一)乘客使用自动售票机时,只能使用5元、10元、20元纸币及1元硬币购买单程票,自动售票机设纸币找零和硬币找零两种方式。
(二)购票流程:选择目的地——购票张数——投入钱币——按确认键——取出车票及找零 (三)乘客遇到困难时,请第一时间通知车站工作人员,寻得帮助。

车票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3-01-30
一、宜居畅通普通卡、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成人优惠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价9折优惠。 二、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学生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价的5折优惠。
三、年满70周岁的老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盲人和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可办理免费卡,凭卡免费乘车;三级四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爱心优惠卡半价乘车;残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具体政策参照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1名成年购票乘客可以免费带领1名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1名的,应按超过人数购票。
车票种类
发布日期:2013-01-30

一、单程票:乘客购买后,限本站当日1次乘车使用,出闸时回收。单程票仅限单人、单次于车票发售当日限时使用,仅限于购票站进闸,不能挂失。乘客持票超程或超时出闸,需按规定补票。 二、纪念票:根据重大节日或有纪念意义的活动,有计划发行的车票,其使用规则以当次发行票卡规定为准。纪念票售出后概不退换,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车票不回收、不可挂失。 三、定次票:发行时限定使用次数,在有效期内限单人使用。车票不回收、不挂失、不退票。

四、宜居畅通卡:由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包括宜居畅通卡普通卡、免费卡(含敬老卡和爱心卡)爱心优惠卡以及需开通电子钱包功能后才可乘坐轨道交通的学生卡、成人优惠卡等。宜居畅通卡各类票卡购买及使用参照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一小时免费 优惠换乘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3-01-15


为方便乘客在主城区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之间换乘,根据201314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优惠范围
在重庆主城区范围内,在公共汽车与公共汽车之间,在公共汽车与轨道交通之间,实行免费•优惠换乘。
二、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条件
乘客需持同一张公交IC卡普通卡(宜居畅通卡),消费电子钱包金额时,在1小时内可享受1次免费•优惠换乘。
三、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的计时方式
公共汽车从第1次刷卡开始计时,1小时内“免费·优惠换乘”轨道交通或公共汽车1次;轨道交通从出站闸机刷卡开始计时,1小时内“免费·优惠换乘”公共汽车1次。 四、免费优惠换乘具体内容
(一)免费•优惠金额不超过首次刷卡票价金额,最高幅度为2/次。即:首次刷卡1元的,免1元;首次刷卡1.5元的,根据实际应付票价相应免1元或1.5元;首次刷卡2元或超过2元的,根据实际应付票价相应免1元、1.5元或2元(详见附表)。
(二)使用宜居畅通卡特殊卡种(包括成人优惠卡、学生优惠卡、敬老卡、爱心卡等)仍继续沿用原免费或优惠政策。
(三)持爱心优惠卡的乘客,首次乘车按规定《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享受半价优惠。若在1小时内持卡换乘公共汽车或轨道交通的,换乘时享受一次票价2元及以下额度免费•优惠,超出“免费•优惠”部分仍需付费的部分,享受半价优惠。 (四)现金购票的不享受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优惠。

(五)乘客在享受免费•优惠换乘时,超出“免费.优惠”的部分仍需据实支付,不再享受9折优惠。
(六)超过1小时刷卡换乘或1小时内已享受过一次轨道交通与公共汽车或公共汽车之间免费换乘优惠的,需重新购票。
本实施细则自2013115日起实施,原一小时半价换乘优惠同时停止执行。

重庆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
发布日期:2012-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广大市民遵守轨道交通票务管理规定,轨道交通工作人员掌握重庆轨道交通系统收费标准及票务处理原则,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基本票制
第二条 实行里程计价、递远递减的计程票价:乘客乘坐轨道交通1次,180分钟内,按照乘坐里程计算票价。最低票价2元,最高票价10元。票价标准为:起步价20-6公里(含)3元【6-11公里(含)】,4元【11-17公里(含)】,5元【17-24公里(含)】, 6元【24-32公里(含)】,732-41公里(含)】,841-51公里(951-63公里(含)10元【63公里以上】。
第三章 车票管理
第三条 车票种类
(一)单程票:乘客购买后,限本站当日1次乘车使用,出闸时回收。单程票仅限单人、单次于车票发售当日限时使用,仅限于购票站进闸,不能挂失。乘客持票超程或超时出闸,需按规定补票。
(二)纪念票:根据重大节日或有纪念意义的活动,有计划发行的车票,其使用规则以当次发行票卡规定为准。纪念票售出后概不退换,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车票不回收、不可挂失。 (三)定次票:发行时限定使用次数,在有效期内限单人使用。车票不回收、不挂失、不退票。 (四)宜居畅通卡:由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包括宜居畅通卡普通卡、免费卡(含敬老卡和爱心卡)爱心优惠卡以及需开通电子钱包功能后才可乘坐轨道交通的学生卡、成人优惠卡等。宜居畅通卡各类票卡购买及使用参照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车票有效期
(一)单程票:在乘客购买车票的当日、当次使用有效。
(二)纪念票:根据车票标注确定的有效期确定,超过有效期车票失效。 (三)定次票:根据车票标注的有效期确定,超过有效期或规定次数车票失效。 (四)宜居畅通卡:根据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车票优惠政策
(一)宜居畅通普通卡、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成人优惠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价9折优惠。 (二)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学生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价的5折优惠。
(三)年满70周岁的老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盲人和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可办理免费卡,凭卡免费乘车;三级四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爱心优惠卡半价乘车;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具体政策参照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1名成年购票乘客可以免费带领1名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1的,应按超过人数购票。
(五)乘客持同1张“宜居畅通卡”使用电子钱包时,在规定时间内可在主城区轨道交通与张贴有“换乘”标识的“一票制”公共汽车之间,实行相互优惠换乘。具体的优惠政策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车票使用规定
第六条 车票的购买及使用范围 (一)实行11票。
(二)身高超过1.2米的儿童需购全额车票。
(三)每位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2米。超过上述规定的,不得携带进闸、乘车。
(四)乘客凭有效车票通过刷卡进闸乘车,凭同1张车票刷卡出闸。 (五)需要报销凭证的乘客,可在购票或充值的车站索取报销凭证。 第七条 超时乘车规定

乘客每次乘车从入闸到出闸,时限为180分钟。超过时限,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超时车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八条 超程乘车规定
单程票车资不足以支付所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需补交超程车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 超时、超程乘车规定
乘客乘坐1个车程既超时、又超程,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车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条 车票损坏及遗失规定
乘客进入进站闸机后,遗失车票、人为损坏车票、使用过期、伪造、涂改车票或者利用其他欺骗手段乘车的,视为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车费。 第十一条 车票进、出次序错误处理规定
车票已有进闸记录而乘客未进闸的,可在20分钟内在发售站免费办理消除记录手续;从有进闸记录之时起超过20分钟乘客未进闸的,单程票作废由车站予以回收,乘客需重新购票;宜居畅通卡车票按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支付车费。 第十二条 宜居畅通卡使用规定
使用宜居畅通卡乘坐轨道交通,应遵守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使用规定。宜居畅通卡学生卡和免费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时,交由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
若宜居畅通卡余额不足时,应先在轨道交通车站票亭或自动售票机充值再刷卡出闸。也可购买同程单程票。
第十三条 退票规定
(一)单程票:一经售出不退票(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二)纪念票、定次票:一经售出不退票。
(三)宜居畅通卡:由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受理。










重庆地铁票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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