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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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副本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的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的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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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被号牌号码保发动机号码险
厂牌型号
机
排量动
车辆用途家庭自用车
承保险别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
全车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不计免赔险
联系电话*******
机动车种类
核定载客功率行驶证车主
104kw
费率浮动(+/-//
'////
保险费(元)
客车
使用性质非营运5人核定载质量
0千克
识别代码(车架号)
登记日期2011年05月25日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100万90,000.0090,00010,00010,000/座×4座
0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0000/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圆角分(¥:元)保险期间:自2019年12月31日00:00:00起至2020年12月30日24:00:00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
特
1.在保单有限期内,本车可享受非事故救援服务。2.第一受益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别
本保单不计免赔险包括: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约
责任险(乘客)的不计免赔保险责任。定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特别约定和免责事项说明书组成。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赔偿处理。
收到本保险单,请立即核对,如本保险单内容与投保事实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以及转卖、转让、赠送他人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报案及客户服务电话:-9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