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协议解析

发布时间:2018-11-10 18:41:42

整体托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协议

一、固定资产范围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四、固定资产管理目标

五、考核办法

六、日常运行与考核

(一)设备。

(二)矿井建筑物

(三)地面房屋、建(构)筑物、附着物

(四)生产技术资料的管理

(五)其他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十六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六份,有关部门备案四份。

附件

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

整体托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

乙方: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双方签订的《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整体托管合同》,为使托管固定资产在托管期内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避免因管理不善、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缺失、贬值、损坏,经双方协商,就托管的固定资产使用、维护和管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固定资产范围

1、煤矿地面生产区范围内的厂区、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使用、维护(修)和管理。其中,地面生产区围墙、北大门、煤场、仓库、机修车间部分(综采设备维修车间)由甲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2、井下(包括井筒)全部设备、设施、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等的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3、根据以上界定,将托管固定资产以资产清单进行标示、核查、交接。依此为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托管固定资产的所有者,享有对托管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享有对乙方使用固定资产的监督权、考核权。

2、组建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行使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权。

3、根据双方合作进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享有提议对本协议修改完善的权利。

4、负责固定资产的投入、报废和处置。

5、负责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负责矿井主要生产设备的大修和中修。

6、为乙方提供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基本技术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

7、负责托管材料明细表界定范围外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的实验、检测、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享有对进出矿各种车辆、人员、物资的检查、检验权。

9、其他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滕东煤矿托管范围内的资产享有完整的使用权,负责托管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托管资产进行处置或转让。

2、除矿井主要生产设备的中修和大修以及地面生产区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外,所有承托的设备、设施全部由乙方维修、维护、保养、更换,其费用按合同执行。

3、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

4、全面负责矿井设备现场管理,确保设备管理达到《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其他行业标准。

5、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固定资产,乙方只有使用、维护、维修权,没有处置权。设备运行必须达到使用年限要求,设备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前提前修理、更换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做好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照要求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种技术资料、图纸、报表等资料。

7、负责托管材料明细表界定范围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的实验、检测、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自觉接受并配合甲方对托管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9、其他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固定资产管理目标

1、矿井建筑物

确保井下(包括井筒)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等矿井建筑物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达到省级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以及安全评估A级矿井标准。

2、房屋、建(构)筑物

确保地面生产区房屋、建(构)筑物完整,窗明物净,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设备、设施

3.1在用大型设备要台台完好。

3.2机电运输和采掘移动设备、通防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3.3小型机电设备合格率不低于95%

3.4各种电缆的使用、悬挂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3.5各种管路、轨道等的敷设、悬挂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3.6各种设施、装置、保护齐全有效,正常使用且灵敏可靠。

3.7机电设备和安装工程,整体达到省级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以及安全评估A级矿井标准。

五、考核办法

1、矿井建筑物因管理使用不善、维护不及时,达不到管理目标要求,致使巷道、硐室、工作面失修破坏,每出现一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修复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2、房屋、建(构)筑物因管理使用不善、维护不及时,达不到管理目标要求,致使建(构)筑物失修、破坏,每出现一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5000元。修复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3、设备、设施

3.1在用大型设备出现一台不完好,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

3.2机电运输和采掘移动设备完好率、小型机电设备合格率每降低1%,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3.3各种管路、轨道、电缆等的敷设、悬挂达不到标准,每出现一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3.4各种设施、装置、保护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不灵敏,每出现一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300元。

3.5机电设备和安装工程,因管理使用不善,维修不及时,达不到省级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以及安全评估A级矿井标准致使设备、设施、管线缆失修、损坏,每出现一台(),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造成设备等提前报废的,对剩余固定资产价值全额赔偿。

4、未及部分执行甲方相应的考核规定。

5、以上考核结果在月度托管费用中兑现。

六、日常运行与考核

(一)设备。本协议中的设备系指滕东煤矿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生产服务系统内的单台设备、系统设备以及固定敷设的线缆、管道、轨道等其他各种装置。

1、甲方在滕东煤矿生产区设置设备库,设备库由甲方负责管理,闲置设备、备用设备、修复的设备、待修设备应及时入库。

2、单台设备的领用、交还在设备库进行。系统设备和固定敷设的各种装置在安装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3、单台设备凭领料单办理领用手续,凭入库单办理交还手续。

4、设备资料由甲方归档管理,乙方按程序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并按期归还。

5、设备三牌和入井证、电缆标志牌及其他各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牌板由乙方负责配齐并保持规范、完好,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6、单台设备的大修、中修由甲方负责;单台设备小修、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7、系统设备的系统更新、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换由甲方负责(只负责购置费用),乙方负责具体施工;系统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调校及管线缆的更换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8、固定敷设的各种装置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保持规范、完好,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9、系统设备和固定敷设的各种装置部分或全部回撤后交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鉴定后处置。

(二)矿井建筑物

井筒、巷道、硐室、工作面、水仓、水沟及各种门窗、防护墙体、栅栏等构筑物全部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保养,保持规范、完整,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其中井筒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地面房屋、建(构)筑物、附着物

生产区房屋的屋顶防水由甲方负责,除此以外,滕东煤矿地面生产区内的其他地面建(构)筑物、附着物全部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保养,保持规范、完整,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生产区内的地面、路面应保持整洁、卫生。

电缆沟、管道沟防止进水,进水后及时排除。

排水沟要保持畅通,雨季低洼处及时排水。

(四)生产技术资料的管理

1、日常生产技术资料(含各类图纸、报表、记录等)的收集、整理、归档由乙方负责,资料要规范、完整、准确、真实,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2、乙方收集、整理、归档的生产技术资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要求乙方上报的管理、技术资料,乙方应按时报送甲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五)其他

1、生产区的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由乙方负责,其费用按合同材料明细表界定的范围分别承担。

2、地面空压机除保证井下用气外,还必须保证选煤厂用气(届时除岗位用工以外的费用另行协商)。

3、除保证生产供电外,还必须保证犯人生活区、武警院、机关院、围墙等托管方要求的其他场所的正常供电。以上区域与生产区分路供电,单独计费。

4、除保证生产区用水外,还必须保证犯人生活区、武警院、机关院等场所的用水,不设表计费,地下水取水税费甲方负责。

5、锅炉蒸汽、中央空调除保证生产区冬季取暖、夏季降温外,还必须保证以上场所的冬季取暖、夏季降温,不设表计费,锅炉用煤不计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十六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六份,有关部门备案四份。

甲方: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协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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