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

发布时间:2014-12-28 18:28:55

关于公布第三届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系(部)、学院:

为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经学生申报、系(部)推荐、专家评审,初步确定19个项目立项(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1、立项项目实行“自主计划、自主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及各项目预算执行。

2、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年,经费使用期也为1年,如需延期,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可延长至下一期结题。学校根据需要对各项目开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的,予以终止并取消经费。

3、凡接受学校经费资助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的项目研究材料(含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送教务处备案存档。对于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学院将停止申请人申请同类项目的资格。

教务处、学生处

20141118


附件1

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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