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资结算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15 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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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结算(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尽力完善科学劳动报酬体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员工工资水平,制定此工资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劳动工资管理的原则:倾斜一线,保证重点;按量定岗,以岗定员;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二条 工资指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原煤生产经营成果,按照公司成本控制指标,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单价。

第三条 区队工资管理及结算办法:公司对采煤队、采五区、掘进队、运输队、机电队按月完成原煤生产量、掘进进尺、运输量、机加工等核定的吨煤(或进尺)工资单价进行结算。

第四条 非承包单位人员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按照公司下达的月度重点工作指标进行挂钩考核。部门岗位绩效工资=部门人员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部门月度重点工作完成率。

第五条 实行计件承包工资部门的员工,原则上执行制度工作日21.75天,但鼓励多出勤,多劳多得;非承包部门员工执行制度工作日25天,一般不允许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经生产经理批准方可加班。

第六条 承包工资构成

1、原煤或进尺单价中含员工岗位绩效工资、超额计件工资、加班工资。

2、生产过程中的辅助作业工程工资和文明区域内的其它工程工资以及因其他原因造成8小时以上停工工资。

3、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以及公出或学习和工伤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

4、政策性以及陕煤建司规定的津贴、补贴等。

第七条 非生产范围内的零星工程支付规定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生产范围内零星工程,必须由生产部提出具体施工方案,主管技术员与定额员到现场了解施工条件、技术特征及工程量,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通知生产部,生产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出据工程量,由定额员参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支付计时工资。

第八条 计件承包区队零杂工支付单价(工作时间不少于6小时/工),井下直接工140/工,井下辅助工110/工,地面工65/工。

第九条 所有单位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品以上,经验收合格,由生产部出据验收单后方可结算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而返工发生的工数,公司不另行支付工资。

第十条 实行计件或承包工资的区队,不论任何原因出现的加班、延点,一律不支付加班或延点工资。

第十一条 各区队实行定员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时,承包工资单价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月末生产部、安监部、机电部、调度室、党群工作部、后勤保卫部等部门,及时提供准确、详实的验收资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验收资料参照结算单价核算,并在每月5日前提交结算会审。人力资源部根据审定结果对所有承包区队进行结算,所有结算单、工资发放表均由主管领导签字,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张榜公布后,方可发放。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3年元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限归***********公司。

附件: 1、采煤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2、采五区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3、掘进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4、运输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5、机电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6-************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标准》

7、其他零星工程费用取定表

8、单位岗位绩效工资表

附件一

采煤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高职工收入,稳定职工队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承包方式

主管队长负责,集体经营承包。

二、承包工作范围

采煤队工作面所有生产工艺,工作面至溜煤眼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安装拆除、两巷维护,生产区域内文明生产,排水等。

三、承包内容

原煤工资指标总承包,并与安全、安全生产精细化、质量标准化、煤质、文明生产等指标挂钩考核。

四、生产任务

公司每月初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

五、工资

1、原煤工资单价15.56/吨,吨煤单价以安全30%、安全生产精细化25%、质量标准化25%、煤质10%、文明生产10%分项考核。

2、分项工资考核办法

⑴、安全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0%考核。

②、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0%

③、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工资。

④、月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安全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50%

⑤、凡发生一类违章,每人次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10%

⑥、日常安全验收检查,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或责令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的,每次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30%

⑵、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考核。

②、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68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18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69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19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610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17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67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16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结算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

⑶、质量标准化工资考核办法

2、 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考核。

②、质量标准化工资,以《****************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中等级规划目标为考核依据。

③、质量标准化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质量标准化达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质量标准化达标每降低规划目标一级 ,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0%

⑷、煤质工资考核办法

2、 煤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考核。

②、煤质考核按《*******************公司煤质考核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⑸、文明生产(卫生)工资考核办法

①、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考核。

②、文明生产工资井下占80%,地面占20%,文明生产达到优良标准,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单价10%的基础上增加50%;文明生产达到合格标准,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文明生产等级为不合格,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单价10%的基础上扣减50%

六、材料、“三铁”、设备完好管理以相关部门考核办法为准。

七、其他

1、吨煤工资不包括工作面搬迁安装,过老巷等其他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工资。

2、年功工资不核入吨煤单价,累计进入结算单,在工资中单列。

3、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90%以上,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80%、副职15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80%9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60%、副职13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70%8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40%、副职115%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低于70%,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20%、副职100%执行。

4、其他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附件二

采五区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高职工收入,稳定职工队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承包方式

主管队长负责,集体经营承包。

二、承包工作范围

采五区工作面所有生产工艺,工作面至12号煤仓运输及回风巷所有巷道维护,机电设备设施的检修、安装拆除、两巷拉底,生产区域内文明生产,排水等。

三、承包内容

原煤(进尺)工资指标总承包,并与安全、安全生产精细化、质量标准化、煤质、文明生产等指标挂钩考核。

四、生产任务

按照公司每月初下达的生产计划。

五、工资

1、原煤工资单价50/吨;集运、集回巷道掘进人工费988/米;运顺、回顺巷道掘进人工费 898/米、切眼掘进700/米。吨煤(进尺)单价以安全30%、安全生产精细化25%、质量标准化25%、煤质10%、文明生产10%分项考核。

2、分项工资考核办法

⑴、安全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30%考核。

②、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30%

③、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工资。

④、月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安全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50%

⑤、凡发生一类违章,每次在吨煤(进尺)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10%

⑥、日常安全验收检查,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或责令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的,每次在吨煤(进尺)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30%

⑵、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25%考核。

②、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68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25%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18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69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19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610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17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67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16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结算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

⑶、质量标准化工资考核办法

2、 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25%考核。

②、质量标准化工资,以《----------------------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中的等级规划目标为考核依据。

③、质量标准化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质量标准化达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25%;质量标准化达标每降低规划目标一级 ,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0%

⑷、煤质工资考核办法

2、 煤质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10%考核。

②、煤质考核按《*********************公司煤质考核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⑸、文明生产(卫生)工资考核办法

①、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10%考核。

②、文明生产工资井下占80%,地面占20%,文明生产达到优良标准,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10%的基础上增加50%;文明生产达到合格标准,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进尺)单价的10%;文明生产等级为不合格,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进尺)单价10%的基础上扣减50%

六、材料、“三铁”、设备完好管理以相关部门考核办法为准。

七、其他

1、吨煤工资不包括工作面搬迁安装,过老巷等其他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工资。

2、年功工资不核入吨煤单价,累计进入结算单,在工资中单列。

3、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90%以上,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80%、副职15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80%9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60%、副职13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70%8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40%、副职115%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低于70%,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20%、副职100%执行。

4、其他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附件三

掘进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高职工收入,稳定职工队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承包方式

主管队长负责,掘进队集体经营承包。

二、承包工作范围

掘进工作巷道所有施工工艺,巷道内机电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安装拆卸,铺、拆轨道,打锚杆、打锚索、挂网,管线铺设,生产区域内文明生产,排水等。

三、承包内容

进尺工资指标总承包,并与安全、安全生产精细化、质量标准化、煤质、文明生产等指标挂钩考核。

四、生产任务

按照公司每月初下达的生产计划。

五、工资

1、半煤岩巷道炮掘6-7平方米断面工资单价1222/米,7-8平方米断面工资单价1328/米,8-9平方米断面工资单价1434/米,切眼13-14平方米断面工资2420/米;掘进工作面至千米皮带掘进达600米以上,单头掘进运距每增加500米,进尺单价提高65/米。进尺单价以安全30%、安全生产精细化25%、质量标准化25%、煤质10%、文明生产10%分项考核。

2、分项工资考核办法

⑴、安全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工资按进尺单价的30%考核。

②、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资按进尺单价的30%

③、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工资。

④、月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安全工资在吨进尺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50%

⑤、凡发生一类违章,每次在进尺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10%

⑥、日常安全验收检查,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或责令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的,每次在进尺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30%

⑵、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进尺单价的25%考核。

②、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68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进尺单价的25%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18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69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19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610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17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67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16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结算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

⑶、质量标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质量标准化工资按进尺单价的25%考核。

②、质量标准化工资,以《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中的等级规划目标为考核依据。

③、质量标准化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质量标准化达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按进尺单价的25%;质量标准化达标每降低规划目标一级 ,质量标准化工资在进尺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0%

⑷、煤质工资考核办法

①、煤质工资按进尺单价的10%考核。

②、煤质考核按《公司煤质考核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⑸、文明生产(卫生)工资考核办法

①、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考核。

②、文明生产工资井下占80%,地面占20%,文明生产达到优良标准,文明生产工资在进尺单价10%的基础上增加50%;文明生产达到合格标准,文明生产工资按进尺单价的10%;文明生产等级为不合格,文明生产工资在进尺单价10%的基础上扣减50%

六、材料、设备完好管理以相关部门考核办法为准。

七、其他

1、进尺工资不包括工作面搬迁安装,拉底,掘排矸硐,打水仓等,其他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工资。

2、年功工资不核入延米单价,累计进入结算单,在工资表中单列。

3、轨道运输:由运输队运至联络巷后由掘进队自行运输。

4、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90%以上,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80%、副职15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80%9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60%、副职13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70%8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40%、副职115%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低于70%,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20%、副职100%执行。

5、其他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附件四

运输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保障一线正常生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承包方式

主管队长负责,区队集体经营承包。

二、承包工作范围

大巷原煤运输、运送回收材料,接送上下班职工,井口、广场、选煤楼、运输大巷和采区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更换、文明生产等工作。

三、承包内容

原煤工资指标承包,并与安全、安全生产精细化、质量标准化、煤质、文明生产等指标挂钩考核。

四、生产任务

按照公司每月初下达的生产计划。

五、工资

1、原煤工资9.5/吨,吨煤单价以安全30%、安全生产精细化25%、质量标准化25%、煤质10%、文明生产10%分项考核。

2、分项工资考核办法

⑴、安全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0%考核。

②、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0%

③、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工资。

④、月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安全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50%

⑤、凡发生一类违章,每人次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10%

⑥、日常安全验收检查,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或责令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的,每次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30%

⑵、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考核。

②、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68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18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69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19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610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17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67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16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结算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

⑶、质量标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考核。

②、质量标准化工资,以《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中等级规划目标为考核依据。

③、质量标准化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质量标准化达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质量标准化达标每降低规划目标一级 ,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0%

⑷、煤质工资考核办法

①、煤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考核。

②、煤质考核按《公司煤质考核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⑸、文明生产(卫生)工资考核办法

①、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考核。

②、文明生产工资井下占50%,地面占50%,文明生产达到优良标准,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单价10%的基础上增加50%;文明生产达到合格标准,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文明生产等级为不合格,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单价10%的基础上扣减50%

六、材料、设备完好管理以相关部门考核办法为准。

七、其他

1、吨煤工资不包括其他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工资。

2、年功工资不核入吨煤单价,累计进入结算单,在工资中单列。

3、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90%以上,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80%、副职15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80%9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60%、副职13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70%8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40%、副职115%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低于70%,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20%、副职100%执行。

4、其他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附件五

机电队工资承包结算办法

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保障一线正常生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承包方式

主管队长负责,区队集体经营承包。

二、承包工作范围

积极配合生产,为一线提供优质服务,包括检修、维护、机加工、安装,供电、供暖及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承包内容

原煤工资指标总承包,并与安全、安全生产精细化、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等指标挂钩进行考核。

四、生产任务

按照公司每月初下达的生产计划。

五、工资

1、原煤工资单价5.06/吨,吨煤单价以安全35%、安全生产精细化30%、质量标准化25%、文明生产10%分项考核。

2、分项工资考核办法

⑴、安全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5%考核。

②、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5%

③、凡发生轻伤(含轻伤)以上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工资。

④、凡发生一类违章,每次在吨煤单价35%的基础上扣减15%

⑤、日常安全验收检查,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或责令停产整改安全隐患的,每次在吨煤单价35%的基础上扣减35%

⑵、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0%考核。

②、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68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30%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18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增加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869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增加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19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增加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9610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增加20%

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717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670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10%;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达6165分,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30%的基础上扣减15%;安全生产精细化考核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结算安全生产精细化工资。

⑶、质量标准化工资考核办法

①、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考核。

②、质量标准化工资,以《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中的等级规划目标为考核依据。

③、质量标准化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增加20%;质量标准化达规划目标,质量标准化工资按吨煤单价的25%;质量标准化达标每降低规划目标一级 ,质量标准化工资在吨煤单价25%的基础上扣减50%

、文明生产(卫生)工资考核办法

①、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考核。

②、文明生产工资井下占40%,地面占60%,文明生产达到优良标准,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单价10%的基础上增加50%;文明生产达到合格标准,文明生产工资按吨煤单价的10%;文明生产等级为不合格,文明生产工资在吨煤单价10%的基础上扣减50%

六、材料、设备管理以相关部门考核办法为准。

七、其他

1、原煤工资不包括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工资。

2、年功工资不核入吨煤单价,累计进入结算单,在工资中单列。

3、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90%以上,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80%、副职15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80%9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60%、副职130%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在70%80%之间,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40%、副职115%执行;分项工资考核累计低于70%,正职工资标准按区队在册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20%、副职100%执行。

4、其他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附件6

津贴、补贴标准

津贴标准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天数逐月考核发放

1、井下津贴

井下采掘工、安检员、瓦检员:40/工,每天入井时间不少于8小时,方可享受。

井下辅助工:25/工,每天入井时间不少于8小时,方可享受。

下井工作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25/工,以其当月实际入井次数进行考核,入井时间少于4小时的,不享受当日入井津贴。

2、夜班津贴(工作场所设有床位的,只执行小夜班津贴)

井下采掘工、安检员、瓦检员:大夜班14/工,小夜班12/工。

井下辅助工:大夜班12/工,小夜班10/工。

地面岗位:大夜班10/工,小夜班8/工。

3、班组长贴(不包括临时设置的班组长)

采掘岗位:10/工。

井下辅助岗位:5/工(3人以上)。

地面岗位:3/工(3人以上)。

4、班中餐

井下采掘、安监员、瓦检员:12/工。

井下辅助岗位:10/工。

5、技术津贴(月出勤达到制度工作日)

享受职称贴的员工,根据《陕西苍村煤业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经公司聘任后,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相应待遇。其中:

①职称类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1200/月、中级职称800/月、初级(助理级)500/月。

其它系列:高级职称800/月、中级职称500/月、初级(助理级)300/月。

享受(职称)技术津贴的员工必须是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在岗员工,同时取得两种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就高执行一种专业技术津贴。

②注册类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每人每月500元。

6、年功工资(月出勤达到制度工作日)

合同工按参加工作年限享受年功工资。退养及退休的返聘人员不予享受年功工资。农合工:缴纳职工养老金的人员按缴费年限享受年功工资,未缴纳职工养老金的人员从2011年元月起计算年功工资。年工工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煤矿工资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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