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2-15 08:51:29

汨罗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实施方案

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是保障妇女生殖健康的有效措施,汨罗市人民政府把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来抓,在全市广泛开展筛查工作。汨罗市妇幼保健院作为这一项目的实施单位,根据《湖南省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152号)与《汨罗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函【20117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2017年对全市已婚育龄农村妇女至少进行一次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要求每年完成全市育龄妇女的1/3;治疗率达到85%以上;,妇女生殖道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生殖道感染率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4;逐步减少宫颈癌、乳腺癌的发生率。为所有参检妇女建立妇女病健康档案;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进行追踪管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许敦武;组员:宋建成、易艳平、向志清、黄世林、常跃新、荀正春、李动军、黎艳琼成立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指导与督导,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宋建成;组员:易艳平、向志清、杨秀桃、常跃新、荀正春、殷孟群、杨文霞、胥小球。

三、普查机构

汨罗妇幼保健院组织保健、健教、妇科、外科、检验、功能科、后期科骨干力量负责全市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协调,配合并提供场所。

四、普查对象、项目及时间

1、筛查对象:全市已婚育龄妇女,孕期、产褥期、经期不参加。

2、筛查项目: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乳腺检查、电子阴道镜及阴道B超检查,以上五项检查全部免费。

3、筛查时间:每年上半年3月至6月,下半年9月至11月底,采取分片推进的方法,各乡镇具体筛查时间见妇女病两癌筛查时间安排表。

五、工作重点

(一)、宣传发动

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宣传。使广大妇女充分认识

这是一项有利于自己、有利于家庭的好事;认识到这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体现;使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深入人心。

2、层层发动:妇幼保健院召开乡镇院长、妇幼专干、村保健员会议,乡镇召开各村负责人会议,各村召开村民小组大会,有乡专干与妇女主任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

(二)、场地准备:筛查地点设在乡卫生院,要求出入方便,环境卫生好。张贴检查流程图及醒目标志,各项检查均设有专科诊室,水电齐全,有专人负责导诊与统计。

(三)、工作开展:村委会、村民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筛查对象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和动员。村妇女主任带领筛查对象进行免费检查。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湖南省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进行操作。做到一人一巾,防止交叉感染。

(四)、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普查纸质记录统一使用《汨罗市妇女筛查体检表》、《汨罗市妇女病筛登记本》、《健康手册》。所有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一份交参检对象,一份保健院存档。乡镇复印体检结果后由乡妇幼专干录入《湖南省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中。县、乡、村三级妇幼人员有针对性的对患病育龄妇女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妇幼保健院对全市筛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五)、加强两癌病人的管理:妇幼保健院对所查出的宫颈癌、乳腺癌病人进行专案管理,进行动态追踪。

(六)、加强培训:加强对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

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妇女病的基本知识,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保密受检者隐私。

(七)、严格督导: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筛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及时协调解决。

(八)、保障措施

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实行免费筛查。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拟设立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筛查工作。已经购置1台电子阴道镜和1台黑白B超,拟购入1台移动式消毒机及1台电子显微镜,预计费用将近79万元。器械维护预计1万元,健康教育宣传费预计25万元。体检人员工资及绩效合计40万元,交通费约5万元。所需器械、耗材、交通、人力工资及下乡补助均由专项资金开支,不纳入科室成本计算。

二0一五年元月八日

妇幼保健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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