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开...

发布时间:

附件2
关于使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
培训的通知
闽教师〔200532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厅直属中小学:
20037月,我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的意见》(闽教师〔200321号),并依托福建师大网络教育学院成立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已有50多个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以下简称“教师远程培训基地”),实现了与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的互联互通和视频教学互动。我省于20006月开始组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全省已有近20万名中小学教师取得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已大大提高。目前,覆盖全省的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网络已基本形成,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为落实我厅《关于福建省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闽教师〔200519号),创新教师教育体制,变革教师培训模式和手段,以信息化带动教师培训的现代化,充分发挥“人网”、“天网”和“地网”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培训“大规模、高质量、低成本”的目标,经研究决定,从200512月开始,使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省教师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师远程培训网络平台的运作办法
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包括培训行政管理系统与网络教学管理系统,两套系统分别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使用。平台按省、市、县、校四级设置,每级均有自己的权限与职责,既可对本级及下一级的学员开展培训,又能进行本级的管理和对下一级的监控。中小学教师只要在具备公网条件的地方,使用个人帐号、密码就能自如的上网接收信息、浏览动态,接受高质量的培训。该平台管理系统对每位学员的上网次数、学习时长能有效地跟踪显示和自动监控,并通过对各项指标的智能测评,客观地反映学员参加培训的效果。
1、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教师培训机构,根据省教育厅的教师培训计划和要求,结合本地培训任务编制教学组织方案和教学计划(其中省级网络课程不得少于年学时总数三分之二,另三分之一课程可由各地自定),逐级下达至中小学校,并对各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
2各中小学校应组织本校教师向市或县(区)教师培训机构报名、缴交上网培训费,并将教师报名的个人基本资料输入计算机汇总到市、县(区)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机构在教师完成报名手续后应及时给予入网开通,并将产生的学员帐号与密码通知教师,同时将报名资料上报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3各教师培训机构可通过省教师远程培训网络平台提供的教师上网学习管理系统跟踪记载的考评资料,随时掌握本市、县(区)每位教师学习考评情况,下载学习、考评资料,并可通过省教师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对本市、县(区)教师学习情况进行专题检测等。凡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时、成绩合格者,教师培训机构可根据网络管理系统提供的学员考评资料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
二、中小学教师的网络在线学习方式

1

1教师报名注册后,根据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提供的学员帐号、密码在互联网覆盖区上网(网址:http://jspx.fjtu.com.cn进入按规定的培训课程所编的班级,按要求选择培训课程在线学习。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如想学习计划外的课程,可自主选择进入其他免费课程学习。
2教师要根据所修课程要求完成规定的学时,并按计算机要求在测评区内发表意见、参与讨论、提交论文或参加测试等,才可认定为完成该课程学习,管理系统方能进行客观评价。
3、教师可通过专家信箱向指导教师咨询、听取答疑,通过留言版反映问题与意见。4、教师在培训站点通过视频实时课堂听课,实现学员与专家互动。
5、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学时,成绩合格者,可向教师培训机构领取继续教育证明。
三、远程培训教学管理
根据网络教学工作开放性、协作性和交互性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应网络培训工作需要的培训教学制度。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应聘请高师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名师、教研员主持网络教学课程辅导、答疑解惑等有关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学习过程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各个教学环节的考试和考核,强化远程培训教学的质量管理(具体教学管理办法另文下达)。
四、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课程教材体系建设
1、提高网络培训资源的质量是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效果的重要保证。自2002年以来,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通过自行开发和引进,目前已拥有6大类约16000个课时的课程资源,基本覆盖中小学各年级的所有学科,其中国家级的课程资源65%以上,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的资源达80%以上,并计划在两年内网络平台动态课程资源增至20000学时,以充分满足全省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各类培训的需要。
2、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和管理,我厅将成立“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与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现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开发适应我省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需要的网络培训课程和电子教材,逐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各市、县(区)也要加大地方与校本培训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力度。各设区市每年应选送不少于100学时的自行开发的教师培训精品课程,经我厅组织专家对选送的培训课程进行评审后,进入省级教师培训资源库。
五、教师远程培训的收费标准和支出渠道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5〕费533号)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2.5元。其中,中高级职务教师每年继续教育培训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80元,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初级职务教师每年继续教育培训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元,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没有达到规定课时的,按实际培训课时进行收费。对农村中小学教师收费标准可适当下调。各级培训机构应按上述标准集中代收本地学员的培训费后,及时统一上交福建师范大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各地要按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落实,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证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费用。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尚未到位或不够开支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同级政府反映,研究落实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经费的合理分担办法,确保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领导

2

使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开展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是我省实施教育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构建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落实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要加快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基地和网络平台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培训网络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组织有关教师培训机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利用省教师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0512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我厅师资管理处。

3
福建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使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