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实施方案(最新)

发布时间:2019-07-02 10:44:16

关于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实施方案(最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X22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一)大力推动“全城通办”。围绕婚姻登记、商事主体(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二手房抵押登记、营运车辆年审、社保卡业务办理、出入境业务办理、公证业务办理等量大面广的事项,通过审批协同、网上审批、自助服务等手段,逐步推动实现全城通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二)全面推行“就近能办”。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学习借鉴市人社局事项下放办理、服务端口前移的做法,加大对审批服务事项的下放力度,强化指导保障、业务培训,确保基层能办事、办成事。各区要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下放的公共服务事项,按办理、初审、代办三类,简单事项直接办结,一般事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导办或代办。梳理相对统一的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公共服务清单,规范使用镇(街道)审批专用章,整合网格化管理系统、社区服务站等资源,确保授权到位,规范办理时限,共享基础信息,提升办理效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8

(三)持续提升“全程网办”。各审批服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降低网上审批门槛,主动引导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申报,加强与申报人的线上互动指导,推行审批结果文件电子送达,提高网上办理效率。市、区各类备案事项原则上一律实行无纸化全流程网上即办或纳入自助机办理,做不到“全程网办”的事项,须征得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同意。X10月底前,再优化提升50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使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事项突破300项。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0

(四)深入推进“自助快办”。提升自助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拓展“Xe政务”自助服务终端的部署网点;提高“Xe政务”的应用水平,融合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各审批部门拟新推行的自助服务事项应优先部署。各区、各部门原已开通自助服务的事项应最大限度融合,至X10月,“Xe政务”自助终端二期部署事项比一期实现翻一番,达到50项,让市民在家门口、交通枢纽、服务场所等就近办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0

(五)创新推行“靠前联办”。针对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及就医报销等民众需要在医院、银行、学校、邮政网点、社区和政务中心之间来回跑多趟的事项,探索靠前服务方式,力争在医院、银行等公共服务场所一站办结,一次办成。

责任部门: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0

二、强化“互联网+”支撑

(六)全力推动“一网通办”。全面提升“iX”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打造全市网上审批服务的统一出入口,全市审批服务事项均可从“iX”进行申报,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多种身份认证方式,实现“一号通行、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提升“iX”微信公众号和APP,梳理、推动高频事项入驻APP,打造全新的移动端统一办事入口,对接X政通APP,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2

(七)逐步推进“一窗受理”。对部门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以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车驾管业务”“出入境业务”“社保”“医保”等综合窗口,变“一事一号”为“一类一号”,对承诺件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第一时间扫描相关审批材料入库,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实行同步审查、统一出件,改“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2

(八)加强信息共享应用。深化大数据运用管理,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直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完成各职责范围内政务信息资源编目、采集、维护、更新和共享工作,实现市直部门内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汇聚和共享应用。建设“e证明”共享平台,通过梳理各部门办理业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筛选出一批办件量较大、涉及业务部门较多的证明作为首批共享资源,推动部门间证明数据的共享互认。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2月底

(九)进一步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与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上半年各区完成与市电子证照库系统的对接互联,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实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并推出一批转换完毕的电子证照,明确一批免予提交证照的事项。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2月底

三、优化政务服务方式

(十)全面深化“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各部门要强化“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成果的实际运用,健全办件台账,对实际审批办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建立起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的数据跟踪机制,有针对性地督促提升,及时调整优化,实现本部门“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不低于85%,持续提升“一趟不用跑”的事项数量,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今年力争再推动100个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升级转化为“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提升至93%。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再增加50项,占比提升至20%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2

(十一)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加大力度推动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不断扩大“立等取照”的覆盖面。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在银行办理贷款的同时办理抵押登记,实现一站办结。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X12

(十二)全面推行预约办事。市、区两级各部门要全面推行预约办事,让预约办事成为习惯和常态。强化市政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政务”预约办事平台建设,将各进驻单位、各区政务中心微信预约纳入“微政务”预约平台,打造市、区一站式预约服务;各区、各部门要强化用户思维,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建设方便、快捷的预约系统,让群众想用、会用、爱用、常用;统筹安排预约取号和现场取号,不得以推行全面预约为由限制现场取号、变相限号。

牵头部门: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2

(十三)完善“12345”政务热线服务。全面落实《X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基础,建立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平台,健全统一接受、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客服咨询反馈服务,保证用户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可“有疑就问”,实现“有问必答”。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市经信局、市效能督查办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2

四、创新协同办理机制

(十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X33号文)精神,出台我市改革试点方案,推进项目分类管理,推广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不断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并联审批机制,狠抓方案落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优化、环节再精简、时限再压缩。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规划委、市建设局、市国土房产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X12

(十五)推行政府统一的区域评估。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

牵头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房产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X12

(十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积极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做法,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只要符合“多证合一”整合原则的,可以进一步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再纳入“多证合一”范围;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断优化“多证合一”工作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X12

(十七)优化审批服务非税缴费方式。全面完成X市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各区、市直各部门审批系统,以及E政务系统对接,支持申请人通过智能卡、网上银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等方式实现窗口当场缴费、网上在线缴费及移动缴费等。各区、市直各部门审批服务非税缴费直接在业务系统上完成,实现非税缴费不用跑。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X10

(十八)提升“EMS+政务”服务。对接EMS等第三方物流快递信息平台,推进邮政快递系统与各区、市直各部门审批系统和互联网申报系统的对接。各区、市直各部门审批系统、互联网申报系统应做好相应改造,实现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均支持邮政快递服务,在收件窗口、网上大厅可直接办理邮政快递服务。大幅降低邮政快递费用标准,探索推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快递送证覆盖面,在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快递送证的市、区两级全覆盖,吸引更多群众选择邮政快递政务服务。

关于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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