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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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离婚率调查报告 80后离婚率呈逐年增加的调查报告 前言:
面对经济的不断增长,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然而,中国现代婚姻出现了严峻的危机,在众多的原因之下,使离婚率不断的增加,为此,进行走访调查。 调查目的:
经过调查,明白80年代离婚率升高的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解决所存在的原因,从而加强相关的教育,促进构建和谐家庭,减轻离婚率。 调查现象:
根据统计,2013年,法院共受理婚姻纠纷案件约189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5%,80后人群离婚案件876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46%。2014年共受理婚姻案件2126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39%,80后人群离婚案件1134件,占婚姻案件总数的53%。通过以上分析数据显示,80后人群离婚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离婚率增长的原因 : 一:家庭因素
1、轻微琐事争执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大多数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离婚时,原因很单一,经法院查明,也多数是仅仅因为夫妻日常口角,发生了争吵,或偶尔男方女方一气之下就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些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未结婚时都是家中的小公主小皇帝,结婚共同生活后,因生活琐事或业余兴趣分歧,产生争执,引起离婚诉讼。 2、结婚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脆弱:根据相关资料表示,夫妻双方婚前恋爱时间较短,就办理结婚手续,举行了仪式。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年轻人经媒人介绍后相处时间较短,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在没有基本了解对方的人品、经济等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很不牢固,使离婚率增加。
二:社会因素1、女人独立性比以往更强。以前女性多数为家庭妇女,如果同丈夫离婚,很难独立生活,所以多数女性选择不离婚。而现代男女职业性都越来越平等,职业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女性的经济独立性也越来越强,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也越来越高。
3、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一个人的婚姻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深受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影响,婚姻也离真正的感情渐行渐远。感情很多时候都得向上学、工作、住房、医疗等现实大问题前面低头。而没有真正的感情的婚姻是比较脆弱,经不起多大风浪的。 三:法律发面:
1、缺少专门的家事法庭。一个年轻的法官,大学毕业不久,没有恋爱的经验,却在法庭上要给年过五旬的人去调解离婚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可能发生的。这说明我国婚姻家庭法庭的法官队伍建设的不足。并且可以看出我国在离婚诉讼案件对法官的主观认识要求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大多数法官都是能秉公办案的,但是在一些可伸缩的案件上,仍然会导致办案不公,这正是缺失专门的家事法庭造成的恶果。
2、判决离婚不考虑女性的弱势地位。由于在中国社会男女方所承担的家庭责任多于男性,并有很大一部分专职家庭,导致女性经济地位和男性存在很大差别。而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却以男女双方地位平等的理念判决财产归属和抚养子女的问题,确忽视了女性在社会中就业的弱势地位和在家庭中的贡献牺牲。实质上是对女性保护的不公正。解决方法:
加强对新婚夫妇的婚姻教育,使其明白和睦的家庭生活对自己以及孩子的重要影响,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以及使命感,从基本解决离婚率升高的问题。
加强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构建幸福的邻里生活,使其团结在一起,能够互相帮助。从而减轻相关部门的任务。
加强孩子这一个重要的枢纽关系,使其成为化解父母之间矛盾的力量,减轻离婚率的一份重
要力量。篇二:离婚原因调查 离婚原因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徐安琪研究员对500位离婚当事人的调查结果显示,主要的离婚原因为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恋(占40%以上)、性格不合(占38%)、一方不尽家庭义务(占16%)以及为经济、亲属关系和赌博(分别占一成左右)。性生活失调、一方出国分别约为3%左右。 (一)婚外情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
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必然会造成对另一方的情感伤害,导致精神痛苦,因此成为夫妻感情的最大杀手。绝大部分婚外情直接导致了离婚的结果。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已经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成为无法维系夫妻关系的根本原因。
在长济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得出一个结论,即夫妻离婚的首要原因就在于第三者。据上海社科院进行的“中国离婚调查”表明,尽管导致上海人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但配偶的婚外性行为首当其冲,成为鸳鸯离散的罪魁祸首。
在这份对离婚人士进行的抽样调查中,共有七十多种因素被指称导致离婚,其中包括性格或感情不合、家庭暴力、家庭经济纠纷、性生活不和谐、第三者插足等,但40%以上的离婚人士一致认为, 配偶的婚外性行为使他们深受伤害并直接导致婚姻破裂,高居离婚率首位。 据研究人员分析,造成婚外恋发生的原因,也是男女有别。男性多以寻求刺激、满足欲求、贪图一时之快者居多;而女性则往往系因家庭不睦、或是对丈夫及家庭生活状况不满所致。这使她们无论在心理、感情和经济上,都有依赖外遇者的倾向,其中不少人把婚外所恋者作为离异后再婚的对象。
但也有专家指出:第三者并非离婚主因。虽然第三者是一个难以举证的离婚原因,但是婚姻问题专家都认为第三者并不是婚姻危机的本质原因,它只是关系破裂的最终结果--离婚的催化剂。也就是婚姻本身有问题,进而引出婚外情最终导致离婚。 (二)性格相距悬殊且互不包容易导致离婚
性格相距悬殊是指夫妻双方性格相去甚远,彼此心灵原野干涸。一个很外向,一个很内向,或一个依赖性很强,一个独立性很强,这样的夫妻组合在互相不调适、不包容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出现婚姻问题的。
(三)一方不履行家庭义务导致离婚 男女双方一旦缔结成家庭,对家庭都有应尽责任和义务。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承担家务、子女抚养教育等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久而久之,有的离婚双方就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分手。(四)性生活不和谐成为离婚原因之一
离婚的因素很多,性生活不和谐是其一。性生活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敏感和较多回避的一个话题。即使在观念开放的现代社会,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而提出离婚的还是不多,但作为爱情基础之一的性行为对于婚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正常的和谐的性生活,那么这样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
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精神疲惫导致性能力、性要求的降低,加上另一半的报怨,结果是性生活不和谐以及婚外情的发生。
(五)缺乏爱情基础的婚姻会导致离婚
缺乏爱情基础的婚姻是指维系婚姻关系的不是爱情而是其它因素,如草率结婚者和实用型的婚姻,当事人贪图对方的社会地位、金钱或是违背自己意愿的婚姻。由于婚前注重物质、容貌,双方缺乏了解,对待婚姻不慎重,草率结合,发展到一定阶段,一般会以离婚收场。通常男人会以他的财富、社会地位去吸引女人,他们觉得只要有钱就能的到女人的芳心,殊不知女人在物质生活得以充分满足的情况下,会追求情感上的满足。因此,许多有钱的女人生活得并不幸福,有些人靠寻找婚外情人来弥补婚姻中的遗憾。 (六)双方不能同步成长导致婚姻破裂
不能同步成长的婚姻是指夫妻之间不能共同的进步和发展。如一方奋斗不止,而另一方停滞不前,双方在事业和追求上造成落差;一方好学上进,而另一方却无所事事,整天打牌玩耍,不注意自身素质的培养。日久天长,双方的共同语言、兴趣会越来越少,世界观、价值观也会出现差异,从而导致婚姻的破裂。 (七)情感疏远而导致离婚
缺乏异性相处的技巧与方法,未能满足对方的需求,彼此感受不到对方的爱,感情逐渐疏远而导致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追求精神、情感的满足,是夫妻之间共同的基本需求。但由于男女两性在认知、思维及行为方式上的差异,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从而使这一需求有可能很难得以满足,一是不了解配偶真正的需求,或对配偶的心理需求根本就是一无所知,即使双方都付出了爱,但这种爱可能是配偶不需要的;二是来自生活和事业的压力,双方平日忙于工作,彼此缺乏交流,感情逐渐疏远,最终感到陌生;三是一方事业发展,漠视对配偶的呵护造成另一方孤独感强烈或红杏出墙。
(八)由于一方生理原因而导致离婚一般是指配偶一方有生理疾病、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导致的离婚。另外如果夫妻两地分居,由于缺乏经常的感情交流和相互照顾,感情会逐渐淡化,一方或者双方不能调整好情感,也很容易移情别恋。其它如因住房问题、一方出国也可能导致离婚。
(九)由于物质原因引起离婚
失业对婚姻的破坏力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物质在恋爱及婚姻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失业使人们的心理压力加大。失业常常会引起人们持续性的焦虑,一些夫妻相互责备对方,从而加剧夫妻之间的矛盾,引起婚姻的破裂。事实上,贫穷的确给婚姻带来过度的压力,以至贫穷夫妻的离婚率比富裕夫妻高出两倍。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发现,因物质原因离婚或发生争吵的多为教育程度较低的夫妻。 (十)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 夫妻双方都是家庭平等主体,应互相尊重和互相体谅。由于男尊女卑的传统恶习还没有根除,大男子主义思想较重,认为男人打女人是应该的,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打人是家庭内部的事,其他人无权过问。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由于家庭暴力,就会给受害方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婚姻最终走向死亡。 (十一)一方因赌博、吸毒成性而导致离婚
赌博和吸毒一经染上,如果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有的因染上赌博、吸毒成瘾后,为了筹集赌资、毒资不惜铤而走险,实施抢劫、偷盗、贩毒甚至杀人,走向犯罪道路。
(十二)因婆媳关系等处理不好而导致离婚
一个家庭中,如果同辈之间、晚辈之间与长辈之间在生活上不能互相尊重或对他人的性格不能相互理解,或因为子女教育、生活琐事处理不当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不信任直接导致双方产生矛盾,促使婚姻的破裂。 (十三)其它原因导致离婚
现代婚姻注重的是生活质量。一方犯罪被判刑、一方无生育能力、再婚后因存在子女抚养及老人赡养问题等,也会引起离婚。越来越多的夫妻面对着这样一种现实:他们之间没有第三者,没有家庭暴力,没有性无能,不存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法定判离的情况,但却因感情淡漠及其他很实际的问题而离婚。篇三:离婚调查报告 南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专升本毕业报告 学 号: 姓 名:
学 院: 学习中心: 教学站: 专 业: 完成日期:
101402350001 吴博 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奥鹏学习中心 奥鹏学习中心的学生不用填写 法学 二o一二年二月离婚调查报告
“离婚”这一字眼在过去几乎是中国人提也不敢提的话题,因为人们始终认为离婚给家庭带来的是灾难。更有一种激烈的观点认为:好人不离婚,离婚非好人。离婚在观念陈旧的人眼里是“十恶不赦”的事情,封建“从一而终”思想根深蒂固,身边一但有恩离婚他们就指三道四。过去受传统道德、经济条件或其它因素的制约,人们对婚姻存在着一定的顾虑和胆怯,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社会观念也渐渐发生了极大的干煸。日益开放的生活挂念和宽松的婚姻观似的离婚这一正常社会现象在中国部再受排斥。中国婚姻法就规定离婚时自由的,受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其离婚。另一方面,我国直线上升的离婚率,让我们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