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检讨(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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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检讨(通用多篇
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检讨6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检讨后卫党发16
关于印发《生系统2012年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旗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旗委组织部《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制定卫生系统2012年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全面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党员标准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这十六字方针中,核心是保证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各单位必须始终坚持这一方针,严格坚持《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和另立标准。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要注重党员结构的合理性,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定要严格把握党员标准,要注重发展那些思想解放,作风优良,事业心、责任感强,廉洁勤政、热心服务基层群众,实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入党。


二、明确工作重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注重在青年、妇女和生产工作一线中发展党员。各支部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35岁以下青年党员比例力争达到70%,妇女党员力争达到30%,工作一线党员力争达到60%
2.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各支部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确保65%以上。要注重在大学毕业生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培养发展党员,对小学文化程度的对象入党,要从严把关。三、正确制定和科学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计划地进行。要根据党委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和结构要求,结合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和成熟程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委年度发展党员总体控制数为8名,每个支部每年发展新党员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2名。在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把质量放在首位。计划内的发展数量不是指令性的,能不能发展,要看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条件,不能勉强凑数。要严格坚持党员条件,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四、切实把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入党申请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后,在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同意推荐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由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经党支部委员会全面考察和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并对其进行短期培训、政审、公示后,填写《入党


志愿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再经旗委组织员谈话和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才能确定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五、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政审制度。党支部将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做好发展对象的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要形成综合性材料。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对象拟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前、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支部意见等情况必须公示,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时间为7天,党委、党支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填写公示结果报告单。凡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立即取消培养、发展、转正资格或延长培养时间。
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确定预备党员和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实行票决。在表决程序上将原来的举手表决改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让有表决权的党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并在志愿书中支部考核意见栏中填写票决的有关情况。同时,认真填写票决情况汇总表。
四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谈话制。发展对象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其


入党后,在党委审批之前,必须经旗委组织员与其谈话。与发展对象谈话前,旗委组织员将审阅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入党志愿书》以及查看党支部记录和政审结论等材料。同时,向党委和党支部负责同志以及其他党内外群众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与发展对象谈话时,旗委组织员将着重考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未经旗委组织员谈话的发展对象,党委将不予审批。五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以下情况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对因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错误的,追究培养人、介绍人和考察人责任;二是对向党支部推荐不公开、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按发展党员程序或没有进行公示的,追究党总支、支部书记责任;四是对发展党员手续不全、政审不严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追究党总支、支部书记和组织员的责任;五是对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总支、支部大会上公布,党委按责任大小对失职者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六、完善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旗委组织部提出的党委代管党支部发展党员材料的做法,采取纵向整合党建资源的方式,由党委指定专人对各党支部(总支)的发展党员材料从一开始就进行收集、审查和管理,并对各党支部及时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考察、政审、公示及票决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是建立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党委将建立各支部(总支)入党申请人信息库和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各支部要将新增入党申请人和新确定的积极分子及时上报,以便对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党委将对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关,各党支部在确定积极分子时只能从现有的入党申请人信息库中确定,确定拟发展对象时只能从现有的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信息库中确定,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附件: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2.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3.入党申请人花名册4、发展党员计划送审表中共科左后旗卫生系统委员会2012420
主题词:党员发展计划通知送:旗委组织部
中共科左后旗卫生系统委员会2012420日印发附件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确定积极分子申请人党支部
3.培养教育考察4.确定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党支部党支部(党委)5.6.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申请人介绍人


7.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8.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党支部党支部
9.预审、谈话10.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组织部门基层党委
11.组织党员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12.召开党委会审批党支部基层党委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检讨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制度(发展党员工作的含义
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组织对职工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其具备入党条件后,通过严格的组织发展程序、及时地将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他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正式党员的过程。它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
(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
1、经常性。党组织要保持活力和朝气,就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发展新生力量。因此,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经常性的一项工作。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长期停顿,应经常性地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样,党才能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严肃性。发展党员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要求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按党员的基本条件、义务、权利等严格要求和衡量,并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个。在发展党员问题上马马虎虎,丧失原则,甚至搞照顾、送人情是决不充许的,而必须严肃认真,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3、规范性。要求入党人在具备党员条件后,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动。之所以按规定程序办事,是为了切实保证质量。
4、政策性。此项工作会遇到很多政策问题,如怎样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民主党派、外商代表能否入党,临时党支部能否发展党员等,党组织都需认真研究,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使发展党员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为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服务,这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一方针是我党根据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所提出来的。它的基本含义是:发展


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同时,要注意逐步改善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处理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把新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要求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各种结构,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各条战线的作用。如发展党员要考虑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状况、区队班组党员结构及分布等。慎重发展是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禁止突击发展,又反对关门主义。对违反手续或手续不完备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发展党员工作要切实做到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齐全。(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以下制度五级把关制度、坚持十不发展制度、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度等。
1五级把关制度。即实行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组织部门和党委五级各尽其责,共同把关。入党介绍人把好政治条件关,党小组把好推荐关,党支部把好程序关和材料关,组织部门把好预审关,党委把好审批关。


2十不发展制度。即(1)未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发展;2)政审不清楚的不能发展;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发展;4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的不能发展;5)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不能发展;628岁以下团员青年没有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不能发展;7)在职干部、工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评为矿处级以上先进的不能发展;8)突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其它材料的不能发展;9有来信来访,问题没有落实清楚的不能发展;10)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不能发展。
3、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公示范围。原则上在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范围内向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公示。
2)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有关内容。
3)公示时间。自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至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10日前。4)公示期限。10天。5)公示程序。
1、对经党组织教育考察一年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党支部讨论同意的党员发展对象,由所在党支部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


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其它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开栏或召开群众大会等有效方式进行公示。2、各支部要成立以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任组长的举报受理小组,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发布公示公告,受理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来信来访,并认真汇总,分析公示过程中各方面的反映。
4、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对公示对象的问题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对党员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其它各方面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所在党支部提出。
5、党支部收到反映后,要将各方面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6)公示结果的应用。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良好无异议的,或虽有反面意见,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展;
2、如无职工举报,则可经所在党委(总支)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
3、如有职工群众举报,由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对举报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进行定性分析,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结论。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严重的,经调查属实,一律不予发展;属于举报不实、非原则性的、不影响发展入党的问题,可不再进行调查,但要向职工群众解释清楚;不成熟的暂缓发展;确有问题且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4、对在公示中故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


必须严肃处理。
5、各党支部将公示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发展党员公示表》,盖章后送党委(总支)组织部门存档。
6、凡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一律不准发展;出具假材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矿内通报批评,取消所在支部年度评选先进党支部的资格。
4、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
预备党员转正前,由基层党委组织部门主持答辩会,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对党章、党史等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学习情况和集团公司及我矿全年主要工作任务了解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验。组成评委会、由基层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任主考,对待转正预备党员就以上内容提问,被提问方要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入党条件、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史、入党动机、转正后的态度、当前的重大时事、集团公司和我矿全年主要工作任务等内容作出认真答辩。答辩成绩分优秀、良好和差三个档次。对于评定为优秀、良好档次的,可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确实非常差的,要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使预备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更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在思想上、政治上更加成熟,为成为一名合格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5、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为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更好地体现党员个人意志,行使民主权利,准确反映党员本人意见,在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时,改


举手表决制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明确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当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实行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
各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发现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不正之风,违反党章规定和上述规定程序的,有权责成基层党组织纠正。对极个别不坚持党员标准,拿入党拉关系送人情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及时查清,严肃处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主要措施
1、制订发展计划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即上级党组织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根据需要与可能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提出发展宏观计划和指导性意见,支部、总支根据积极分子数量和成熟程度逐级提出发展数字,上级党组织整体把握。
2、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不经过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交任务,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4、采取党内外评议和公示的方法,使组织发展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党员在政治素质、业务技术水平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先进性。
5、要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杜


绝敌视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入党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和考察,教育其自觉地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入党后松口气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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