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宿舍生活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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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的故事
媳妇儿全名马亮松,之所以把他提上来先写,是因为他这几天比较兴奋,他的段林希夺冠,正式成为下一届X哥了。
关于这个人的性格,上学期他曾经问过我的一个问题足以表现出来。当时他问:“哎你说大个儿,怎么才能变胖一点儿呢?”当时我静静的看了他一会,然后努力用我能发出的最温柔的语气说:“记住以后这种问题只能跟我说,不然你会被别人打死的。”亮松天生长了一具好莱坞女星愿意花一亿美金来买的身材,当同时期的各种宅男怨女为了一丝一毫的秤上的指针位置问题而烦忧的时候,他却在纠结于怎么吃才能摆脱被同人女误认为小受的身材。这种现象发展到巅峰时的代表时:大一体检的时候,我们两个去量体重和身高,在一帮女生的围观中,亮松挎着他的装满书单肩包站到电子秤上,然后摇摇头,又伸手接过了我的双肩包,然后满意地点点头走开了。我发现液晶屏上残留着59.8kg的痕迹。不明真相的女群众恶狠狠的目送我们走出门口。
在10--361长期的备胎苦逼生涯中,因为忍不住寂寞,于是出现了对食的现象,说通俗点就是自我消化了。因为阿嵩太受欢迎,即使是内部消化穷高挫撸丑也吃不上热乎的,于是我退而求其次,吃了几次饭之后,我和亮松正式定亲了,阿鑫为证婚人。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痴恋于阿嵩不能自拔,于是一开始每每都把亮松和阿嵩搞混,以至于严重伤害了亮松的自尊心。又因为阿鑫和亮松是老乡,摄于阿鑫跆拳道黑带的威慑,一桩新时代的包办婚姻就这么诞生了。
关于亮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下面让我们来采访一下10—361的P民。相荣:“就亮松这个人吧,我觉得有如下这么三点是值得讨论的:1.作为咱们二小寝的一员吧,平时对待宿舍工作很认真,这一点也是大家都看到的,我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这个第二点吧„„”(记者:那啥大哥节目时间有控制您先等等吧吭)
阿兵:“这个事儿,就我觉得吧,反正,他亮松就是这么个人,我就是想,你说,反正„„反正就这么着吧!”
我:“我媳妇儿最好啦~~”
阿鑫:“SB,滚滚滚,有多远滚多远。”
B然:“亮松啊,就那样,还行吧。羽毛球打得还行,人吗稍骚了点,以后还得积极改正。其他的吗,我觉得他那XX方面”(记者:SB,滚滚滚,有多远滚多远。)
阿嵩:“嗯,你稍等等我刷完这个副本,亮松啊,不错,很好,入我法眼!还问啊?啊,好蛋疼啊你,你要闹哪样啊~~”
评论很多样,不过每个人都曾着力强调了一点,那就是闷骚。
确实闷骚。
班里的女生对亮松的评价发展阶段是“你们宿舍那个瘦瘦的怎么那么闷啊”→“哎上回聚会那个什么松还说了几句话耶”→“马亮松啊,人挺逗的”→“马亮松!你这人怎么这么骚啊!”大致如此。
亮松属于闷声发大财的那类人,不像我,吵吵的比谁都狠,最后啥也干不了,也不像相荣,把自己的志向表现的那么明显。我曾经一度认为他有孤僻症嫌疑。具体表现为刚来的时候宿舍一帮人凑在客厅看电视,那时候的电视还处在其人生的巅峰状态,可以收到诸如重庆台、广州台和雪花台等节目。晚上我撑到很晚看男篮世锦赛,亮松眨巴着眼睛光着排骨膀子窝在小板凳上和我一起看。那时候的我还纯真可爱(重口味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情问了他诸多问题,亮松仅仅用了诸如“嗯”、“啊”、“对”等简洁有力的文字就把我打发了。那时候我以为他有语言障碍症,后来看见他和别人聊天的QQ记录,才发现这是他的做人习惯而已。
在不知不觉间,亮松成了我们宿舍最成功的人士。现在荣升校学管委信调部部长,座下
美女些许、帅哥如云;校论坛知名ID,简报达人;师弟眼中的五好青年,师妹心中的风骚学长。亮松谦虚的甩甩毛说:“我只是把某人用来写软文的时间用在了奋斗上”(嗯这话为什么听着这么别扭)
同样成功的是,亮松已经顺利摆脱了备胎生涯,进入了把别人当备胎的崭新阶段。在过去学管委的工作中,XXX、XXX以及XX已近被列入了10—361长期观察对象,其中的XXX和XXX表现出来的迹象已经完全超越了所谓同事之间的友谊,即使是瞎了我的钛氪合金狗眼也能看得出来情况绝对不一般。当然作为他老公在感情问题上必须支持他、尊重他,别说是XX,你就是真喜欢段林希,我们也帮你想办法,爱咋咋地吧。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媳妇儿喜欢羽毛球,甩的也相当好,通过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其深谋远虑。找一个愿意陪你打羽毛球的妹子很简单,至于找一个愿意陪你打篮球的妹子,其难度可以比肩希哥单挑春哥。
最近媳妇儿很忙,作为男人我得支持。生活刚刚开始,小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10—361的孩子们的生活没有青春小说玄幻小说里那么精彩,但过得简单充实有味道。就想媳妇儿泡的红茶:冰糖、柠檬片、袋装红茶,元素朴实简单,但是味道清爽耐品,百喝不厌。简单厚实的生活,就像家常菜、豆腐、馒头、父母、老相册、搪瓷杯子、旧针线盒,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已经逃离了,到后来却发现自己一直都离不开他们。
媳妇儿的美好时代。
时光过去多少年之后,我想我仍然会记得当我拧开门锁,走进10-361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客厅的地板上残留着似乎是某人吐过的痕迹,床板上铺满着可以记下几个手机号的灰尘,拉开衣橱时飞奔出的小强一家——这些,或许几十年之后,会成为记忆里印下最深烙印的那一笔。
阿鑫的故事
我第一次见到阿鑫的时候,觉得他眉宇之间流露出一种小流氓的清新气质。一年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真的错了——
原来他是个大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