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重新下达我省劳动就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
发布时间:2019-03-25 0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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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重新下达我省劳动就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琼计价管[2001]642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发展计划厅
【发布日期】2001.06.19
【实施日期】2001.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重新下达我省
劳动就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琼计价管[2001]642号 2001年6月19日)
海南省就业局(海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农民和城市居民负担。经研究,决定重新下达我省劳动就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务市场设点服务费每天收费200元(含打印、扩大广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