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8 22:40:05

天津市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①缴费年限不满15年,增加120元。
  ②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增加元。
  ③缴费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增加元。
  例:缴费年满17127,缴费年满18年的,以此类推。
  截至XX12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40元。
  截至XX1231日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60元。
  截至XX1231日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以上的,增加80元。
  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前两部分累计计算增加后,养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在前两部分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元,缴费年满16年的再 增加5元,以此类推。
  第三部分再增加后最终养老金超过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业退休女职工,年龄54岁,缴费年限共计30年,当前退休金2090为例。
  第一部分增加养老金元,第二部分不增加,前两部分增加后共计元,不足2295元的情况继续再增加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本应增加元,但合计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天津市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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