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度

发布时间:2018-08-24 18:41:34

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度

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17年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说明

第五部分 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第六部分 2017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

荔浦县侨联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群团机关单位(全称为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为荔浦县侨联),行政正科级编制,是县委直接领导的由全县归侨、侨眷(包括港澳同胞亲属)组成的一级人民团体,是县委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侨联的指导下,履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赋予的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群众工作等四大基本职能、职责和任务;

二、机构设置(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群团机关单位,行政正科级编制,无内设机构,部门预算单位由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预算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3、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荔浦县侨联现仅有编制1人,实有在职在编干部2人(即专职驻会侨联主席1人,主任科员1人,职务级别为正科级),退休干部1人。预算科目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财务由县委财务室代为管理,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到县委财务室进行报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目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维护县内归侨、侨眷(包括港澳同胞亲属)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回乡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荔工作服务,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面推进荔浦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17年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编制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挖掘部门增收节支潜力,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努力控制成本开支,重点保证人员经费、事业运转和法定支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2017年我单位严格按照荔浦县本级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我们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财政改革的若干意见》、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基本原则是遵循财政部门提出的“收支平衡、零基预算、收支脱钩、保证重点、强化绩效”等五项基本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结合单位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项目资金法定支出和上级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的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尽量控制和降低单位行政运行成本。

二、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荔浦县侨联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群团机关单位(全称为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为荔浦县侨联),行政正科级编制,是县委直接领导的由全县归侨、侨眷(包括港澳同胞亲属)组成的一级人民团体,是县委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侨联的指导下,履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赋予的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群众工作等四大基本职能、职责和任务;主要工作目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维护县内归侨、侨眷(包括港澳同胞亲属)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回乡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荔工作服务,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面推进荔浦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经费安排依据: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群团机关单位,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根据荔浦县财政局有关规定安排经费。

(三)人员情况:荔浦县侨联现仅有编制1人,实有在职在编干部2人(即专职驻会侨联主席1人,主任科员1人,职务级别为正科级),退休干部1人。预算科目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财务由县委财务室代为管理,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到县委财务室进行报帐。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侨联预算由侨联本级构成,无二层预算单位

三、收入预算说明

1.收人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4.7593万元,同比增加12.3152万元,增长98.96%。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4.7593万元,同比增加12.3152万元,增长98.96%;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1名人员工资,经费预算增加。

四、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年支出总预算24.7593万元,基本支出22.7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92%,同比增加12.3216万元,增长118.04%;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同比减少0.0064万元,下降0.32%。减少原因是今年的项目支出预算取消了党建工作经费。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9.4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7%,同比增加8.8276万元,增长83.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1.93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3%,同比增加0.8772万元,增长82.65%;交通运输类科目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同比增加1.8万元;住房保障类科目1.59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3%,同比增加0.8104万元,增长103.54%。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9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49%,同比增加8.6134万元,增长103.2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同比增加2.5638万元,增长329.66%;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5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3%,同比增加1.1444万元,增长87.0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同比减少0.0064万元,下降0.32%。

侨联业务工作经费:1.50万元

立项依据和预期目标:按照《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规定,县侨联有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参政议政、群众工作四项基本职能。多年来,我县侨联干部依照自己的工作职能,在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参政议政、群众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我县侨界一方的和谐稳定,为归侨侨眷及港澳眷属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加强了与海外侨胞的交流,在参政议政中也发挥了良好作用。随着广西自治区侨联、桂林市侨联近年来相继成立华侨海外交流协会等组织,为与上级侨联的海外联谊工作对接,我县侨联因工作经费少开展海外联谊工作困难重重,同时在受理涉侨案件前期的取证、法律服务方面缺少经费支持,没有经费按上级的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和成立法律服务中心。因此,设立此项目经费,以便更好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能,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归侨人员困难补助费:0.5万元

立项依据和预期目标:主要用于对本县贫困归侨的扶助救济。2015年持续申请设立此项目,得到了财政的大力支持,扶助救济了我县因病致贫、孤寡特困的老归侨。我县共有14户归侨,其中有10户归侨生活困难,全都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体弱多病,有的孤寡一人,生活十分困难。大多生活在各乡镇的边远山区,为解放前或解放初期从东南亚国家回国定居的归难侨。按照国家侨务政策要求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实行扶持救助。2017年,我会将继续设立此项目,加强对我县因病致贫、孤寡特困的老归侨给予扶助救济。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09万元,占总预算0.36%,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上升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9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上升80 %。增减变动原因:本年度单位新增人员一名,工作业务量增加,“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会资产总计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万元。

第五部分 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第六部分 2017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为贯彻落实《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桂办发[2016]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本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2017年本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公开时间:在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县政府网统一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等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专项名称、经济科目、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精准扶贫等基层民生支出项目,需公开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资金,需公开补助对象的姓名、地址、补助金额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等。

(二)公开2016年本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公开时间:在县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县政府网统一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年度收支决算、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 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算公开氛围。对预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

荔浦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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