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36课时

发布时间:2020-04-13 00:52:34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侦查总论 》

课程标准

适用专业:刑事侦查技术

编制单位:警察技术系 刑事侦查教研室

编制日期:二〇一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制

一、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一)课程在专业中的定位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三)课程设计

二、课程目标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四、课程实施建议

(一)教学方法建议

(二)学习方法建议

(三)教材编写选用建议

(四)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五)教学条件建议

(六) 师资条件建议

(七) 教案编写

五、教学评价与考核要求

《 侦查总论 》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侦查总论

适用专业:刑事侦查技术

一、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一)课程在专业中的定位

《侦查总论》在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中属于专业一般学习领域。《侦查总论》与刑事侦查学、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查等侦查学专业课程以及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等刑事技术课程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也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心理学等学科有着交叉联系。该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通过对《侦查总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明确侦查学的学科性质、学科特点及学科历史,对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体制、刑事侦查学的结构体系和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有充分的认识和掌握,能够正确区分大侦查体系小侦查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刑事科学技术与刑事侦查学的关系,正确认识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学习刑事侦查其它专业课程及刑事技术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要求学生正确理解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和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使学生能够运用刑事侦查的基本原理正确分析、评价刑事侦查中的具体案例等相关问题,在掌握刑事侦查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刑事侦查活动的基本程序、规范等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和掌握。

 (三)培养学生根据侦查学的学科特点正确认识并熟练掌握侦查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使学生明确作为一名侦查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并能够根据自身特点扩展其必需的知识结构,使其在今后的学习中明确自己的学习重点和学习方向;培养学生运用侦查思维分析具体案例,使其在未来的侦查实践中能够正确分析、判断具体问题。

(四)通过概括介绍我国侦查活动的基础工作、程序、侦查的组织结构以及我国目前刑事犯罪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要求学生明确侦查人员的地位与职责,并初步掌握对侦查活动的运筹和管理,使其在未来的侦查工作实践中能够正确履行侦查程序,正确分析、判断案情,正确运筹和管理自己的具体侦查活动。

(二)课程基本理念

本课程作为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的入门及概括拔高课程,主要体现以下理念:

1、从职业岗位出发,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色,以任务项目方式进行,从能力训练入手,进行模块式教学。

2、课程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学生主动学习,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小组讨论等一系列任务的训练,使学生提高思维能力和实践技能。

3、整合课程资源,拓展学习渠道,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通过多媒体、网络、音响等组织学生学习鲜活的材料,突出典型案例的剖析,采用互动式教学使学生得到模拟训练,提高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设计

本课程标准在总体设计上以高职高专培养的职业技能的目标为根据,变知识学科本位为职业能力本位,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整体上力求达到理论够用的目的。课程内容的选择结合职业岗位的特点,根据广泛调查以及行业专家对本岗位进行的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紧紧围绕完成课程教学工作任务的需要来进行“项目设计”,并配以案例进行教学,注重学生实际应用技能,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养。本课程建议课时为36学时。各课程模块的课时数以课程内容的重要性和容量来确定。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作为大一第一学期开设的入门课程,理论性较强,整体上的目标在于系统讲授侦查学基本理论及其历史发展,包括侦查学的起源、理论流派、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以及侦查学的学科属性等等,同时与之并驾齐驱的还有对于侦查基本理论的梳理,其中主要包括侦查权理论、侦查职能理论、侦查模式、侦查思维以及侦查的法治化等等。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本课程由三编,十五章组成。第一编侦查学科伦共三章,分别为第一章侦查学概述、第二章侦查学基础理论、第三章侦查学发展历程;第二编侦查本体论共六章,分别为第四章侦查概述、第五章侦查主体、第六章侦查客体、第七章侦查行为、第八章侦查方法、第九章侦查的基本原则;第三编侦查运行论共六章,分别为第十章侦查程序、第十一章侦查模式、第十二章侦查形式、第十三章侦查管理、第十四章侦查协作、第十五章侦查监督。分为九个学习情境,共36学时。

表1 课程整体内容

表2:学习情境设计

四、课程实施建议

(一)教学方法建议

该课程在教学方法上采用角色扮演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从理论传授过渡到实际操作。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侦查的基本思维方式及相关侦查实践技能。但是本课程作为侦查学入门性指导,有较强的理论深度与难度,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理论讲授和学生的讨论是非常重要的,建议采取国外通行的Seminar或者Workshop的教学形式,以利于学生真正的融会贯通。

(二)学习方法建议

1、实证研究法:通过对侦查概念的熟悉、感知和体会,进而对其进行加工、提炼和概括,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2、比较分析法:侦查学作为一个近代的学科门类,开始于西方,通过比较分析之间的相关性,交叉性和层次性,掌握侦查的本质与精髓。

3、系统研究法:把侦查整体及各要素看成若干系统,从而科学界定侦查工作的对象、范围、任务等。

(三)教材编写选用建议

本课程我们建议选择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由徐为霞和赵向兵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版

(四)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本课程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各种案例材料和信息、多媒体光盘、网络、图书馆、专业期刊、电视广播等。

各种教学资源作为配合课程教学使用的资源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

(2)符合认知规律,逻辑性强,利于学生知识与能力的构建;

(3)媒体资源使用恰当,和传统教学方法相得益彰;

(4)教师教学中不能过分依赖课件,尤其是文字表述内容

(五)教学条件建议

基于提高教学效果的需要,我们建议充实教学资料库的建设,竭尽全力收集国内外相关文献和案例资料

(六) 师资条件建议

建议教师教学之余,提升自己的学历品格和外语水平,同时下更多的功夫钻研教学

(七) 教案编写

采用任务引领、案例教学方法前提下,教案的编写应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应明确本次授课应让学生掌握的知识点和基本技能,体现理论够用、技能达标的高职教育特点;

其次,明确采用的教学活动方式,以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再次,教学采用的案例、情景假设等,不仅适应教学目的,更应渗透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养成;

最后,时间的安排,既能使学生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又能有时间总结、答疑,体现教学组织的科学性。

五、教学评价与考核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掌握侦查的基本思维方式及侦查实践技能。在教学方式上,广泛采用角色扮演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从理论传授过渡到方法学习,,配合教学内容给出适宜案例,与现实结合紧密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案例分析。同时密切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突出学生主体,寓教于乐,通过讨论、案例分析等丰富教学内容,调动学生兴趣,激发热情,使其成为学习的主人。

在考核方法上,注重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状况,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既关注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关注他们态度和思维的形成与发展;既关注学生学习的成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中的变化和发展。评价的手段和形式应该多样化,要将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提高学生实际应用技能,并善于利用评价信息,适时调整和改善教学过程。

(一)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包括参与讨论的积极态度、独立思考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合作交流意识以及创新思维能力等多方面:1、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讨论和分析;2、是否敢于表述自己的想法,对自己的观点有充分的自信;3、是否积极认真地参与模拟实践和应用实践;4、是否敢于尝试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有独到的见解;5、能否理解他人的思路,并在与小组成员合作交流中得到启发与进步;6、是否有认真反思自己思考过程的意识。

(二)恰当评价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本课程强调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在评价学生学习效果时,要侧重实践能力的考察。通过参与课堂讨论的质量、分析能力、对新知识的接受和消化能力、学习迁移能力等多方面,与基础理论知识考核结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实际操作能力与理论知识考核以4:6的比例给予最终评定。

(三)重视对学生的启发: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对每模块知识点的学习时,通过设置的工作任务内容和学习过程,从管理者或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提出问题,启发学生思考、分析、判断,最后教师加以归纳、总结。在学生思考和分析时,教师要注重引导和提示。最终达到学生“独立(或换位)思考——分析、推理、选择——归纳整理、深刻理解——吸收创新”逐层递进的能力目标。

(四)评价手段和形式要体现多样化: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注重体现综合评价和要素评价。对学生的评价要区分课程考核评价(60%)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价(40%)两份成绩,其中课程考核评价分为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个部分(40%、20%)。课程考核评价中的考试成绩按照理论教学中知识的预期成果要求用笔试与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其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平时成绩的考核评价通过课堂教学各种不同教学活动方式下的表现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其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评价是通过对学生实践成果反映出的能力水平与职业态度进行考核,其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课程标准36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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