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新型病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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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新型病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各部门对新型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病毒疫情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本校(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学校(幼儿园)如发现新型病毒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学校(幼儿园)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学校设立的临时隔离室(留观室)进行留观,保健教师报告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联系区专用车辆调度中心,安排专用车辆就近送至发热门诊。
(二)经筛查后排除新型病毒可能、且无需留观或住院处理的普通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人,由专用车辆接回家,移交其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管理并同时通知学校,进行居家健康观察7 天,自行测量体温(早晚各一次),并由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电话随访。
(三)发热人员若诊断为新型病毒疑似或确诊病例,疾控中心应急机动队立即开展疫情处置工作,对病例开展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保健教师、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摸清感染来源和密切接触者人员名单。
(四)街道医疗机构卫生防疫人员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

(五)对密切接触者开展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划定学校封闭区域和封闭时间。
(六)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要求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七)学校(幼儿园)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三、功能组工作职责 (一)疫情防控领导组
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二)信息联络组
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三)安全后勤保障组
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

(四)医疗保障组
组织疫情发现初期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五)消毒组
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六)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及时处置涉校(园)舆情事件。
四、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 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学校(幼儿园)新型病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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