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项目及其内容

发布时间:2019-03-27 04:26:17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项目及其内容依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及财政部会计司编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讲解整理。 一、土地取得成本 土地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在实务中,通常可以根据管理要求进一步分为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合作款项、红线外市政设施费、拆迁补偿费。 1、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等。 2、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3、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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