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05:00:18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人部发[2007]84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7.06.07

【实施日期】2007.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784)

各省、自治 区、直 (局 ),新 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44日经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61日起施行。20075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国办发〔200740 ),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条例 》的重要意义

《条例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 》的公布施行,是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健全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 》着 育、管 监督,确立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明确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公务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各项纪律,对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出了全面规定,是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制定颁布 《条例 》,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人事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条例 》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 《条例 》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 《条例 》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通过贯彻实施 《条例 》,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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