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18-08-31 21:53:30

基层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党支部的设置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支部委员的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做出具体决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

(二)党支部委员的职责

1.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与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2)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3)负责撰写本支部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4)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本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组织内部的党群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除协助支部书记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外,还可负责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支部书记缺位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基层党支部设置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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