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1

发布时间:2012-01-27 16:50:27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

关于张XX无照经营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

2005XX日,我们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襄阳区航空路22号的张XX涉嫌无照擅自从事服装零售经营活动,于XX日报经分局局长批准立案(立案号:襄阳城工商立字〔2005X号),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张XX,男,现年30岁,身份证号:20623197805170031,住襄阳区航空路11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张XX2005XX日以来,未经我局核准登记,擅自在襄阳区航空路XX号从事服装零售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于2005XX日对其下达了《催办营业执照通知书》,限其在XX日前到城关分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张XX在此期间共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

以上事实,由当事人交待材料、购销凭证、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催办营业执照通知书送达回证和其它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三、处罚建议: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违法事实,我们认为其行为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无照经营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非法所得贰仟元;

2、罚款贰仟伍佰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报请局领导审批。

调查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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