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1 15:49:09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目的

目的:加强班组、工种、工序、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项目施工的安全状态,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项目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主要内容:

1、研究、拟定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4、对项目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责任部门(人)的职责与职责范围(权限)

1、项目经理: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八大员组成)作为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在安全例会上提出以往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不足以及对安全生产的改进意见;提出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项;上报上次安全例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提出下个月的安全生产计划或目标。

四、主要工作程序及标准要求

1、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