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将进行大幅度改革(2)完整篇.doc

发布时间:2023-01-19 13:32:04


内蒙古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将进行大幅度改
“小学、初中入学,禁止考试;高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并与高考挂钩;高考将不分文理科,减少加分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显示,自治区将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
义务教育:就近免费入学禁止考试招生
方案显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普通初中招生,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理由采取考试、考核或变相考试等形式招收新生。“阳光分班”不得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小学、初中“划片招生”。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校际差距明显的地区,确保每个片区内都有优质学校。
鼓励和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招生,不得到异地组织考试选拔生源。对于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要严肃查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费。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学龄子女入公办学校学习,并及时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手续。


为与高中教育衔接,初中也将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考试和评价结果作为升学依据。
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
在目前试行的基础上,将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考试科目范围,由自治区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确定。从2018年秋季开始,凡取得内蒙古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新生以及有需求的社会人员,均可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提供给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学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公民素养与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
2018年起不再分文理科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中阶段毕业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关注的是,内蒙古从2018年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再分文理科。2021年开始,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个选考科目的等第,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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