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垂直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30 01:04:15

中共临西县委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司法所实行司法局垂直管理的决定》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司法所实行司法局垂直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司法部《关于市县乡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座谈会议纪要》(编综发[2001]13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邢政[2008]13号)、市编办《关于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和落实司法行政编制的通知》(邢机编办字[2012]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人民群众、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严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二、司法所工作职责:根据司法部机构设置职责要求:明确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主要承担九项职能:(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

司法所垂直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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