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竞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5 11:37:52

思源实验学校职称评聘方案

(意见征集稿)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职称评聘方案(意见征集稿)。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者;

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

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损于教师形象,造成严重后果者。

8)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导致后果的。

注:以上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处分文件为准。

9近三年来病(除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假外)、事假达30节以上。(以教务处统计为准)

二、岗位设置

1、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按其所任职务等级直接聘到相应职员岗位。

2、除上列可直接聘任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全部按下列办法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查各应聘人员的资格资历、学历、年度考核、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普通话等级要求、职业资格等任职条件并符合有关规定后,直接确定各级别岗位拟聘人员。

(2)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思源实验学校中、高级职称聘任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按序递补原则:落聘某一个等级岗位的人员按照考核评分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备选人范围。

3、对学校有特别贡献的和高层次的人才(如特级教师、省、市、县级骨干教师等),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经县人社局核准的竞聘岗位。

2、竞聘人员申请竞聘。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竞聘申请表》交岗位聘用办公室同志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如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继续教育学时等)一同上交。

2、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3、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竞聘人员进行量化评分统计,并根据结果从高到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5、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级、级别,在本单位张榜公示七天。

6、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7、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后,按照聘用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

四、量化评分细则

我校量化评分各分值标准如下(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各种年限的终算时间以竞聘当年730日为准(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教龄:以县人社局确认的工资套改年限为依据,教龄0.5/年。(此项加分以10分封顶)

2、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5分,学士学位加本科学历4分,仅本科学历3分,专科2分,中专(师、技)1.5分,高中及以下1分。

3、工作量: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计算(时间按人社部门规定),满工作量2/年,不满工作量的1/年,(各岗位标准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此项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校兼职年限分(时间按人社部门规定):校级领导1/年,中层领导0.5/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0.3/年。(此项加分因素以最高项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5、考核: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计算(时间按人社部门规定),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

6、出勤:近三年来,每学年出勤满勤计2分。

7、论文分:论文获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按以下标准计分:获国家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获市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县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此项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8、业绩奖励:

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计算(时间按人社部门规定),教师本人受各级表彰的综合奖或者单项奖、完成课题研究、辅导学生获奖、上示范课等(以下获奖证书需提供相关文件或书面证明),按以下标准计分(此项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综合奖:国家级计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综合奖指党委、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

2)个人业务竞赛获奖:获国家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获市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县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获校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三等奖计0.2分。

3)本人辅导本校学生获奖: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校级0.2分。

4)课题研究获奖:获国家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获市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县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获校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三等奖计0.2分。

9、教学质量:

1)每学期所上学科在全县统考中一类班级进入全县前3名,二类班级进入前10名,三类班级进入前25名,每进入一次加0.5分。

一类班级进入全县前3名加3分,进入全县前6名加2分,进入全县前10名加1分;二类班级进入全县前10名加4分,11-20名加3分,21-30名加2分,31-40名加1分;三类班级进入全县前10名加5分,11-40名加4分,41-60名加3分,61-80名加2分,81-100名加1分。按年级平均分排名,提升率从高到低排列,获前三名的加0.5分。(本项加分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此项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在中考中,集体总分获全县前10名的班级任课老师加分(前3名加3分,4-6名加2分,7-10名加1分)。

3)在中考中,输送特长生,负责特长训练的老师每输送一名特长生加0.5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积分办法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积分由三部分组成,(教学常规量化考核分×60%+民主评议分×40%+本方案中教师量化得分)

1. 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积分占60%,根据《思源实验学校教学常规量化考核方案》近三年考核结果,利用三年考核分总和除以6等到每学习量化考核积分,再乘以60%得到组成职称评聘积分的第一部分;

2. 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教师评议和校级领导评议组成,参评教师和评议方式由思源实验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临时研究决定,民主评议分数占40%

3. 本方案中的“量化评分”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根据情况的特殊性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七、其他

1、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文件意见不一致的,按县上级文件意见执行。

2、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校职称评聘竞评竞聘工作的实施。

3、本方案自2018年春季学期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思源实验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思源实验学校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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