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解析

发布时间:2020-07-31 23:25:29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解析

晋煜 熊韬 巴士侠

【期刊名称】中国军转民

【年(),期】2019(000)005

【总页数】7

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国资监管部门监管幅度过宽、要求过细的弊端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自主经营,制约了企业活力,国资监管中存在的错位、越位、缺位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为此,新一轮国企改革确定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改革方向。组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由管人、管事、管企业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关键举措。本文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背景和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剖析了中粮集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案例,总结了中央企业前期试点典型经验,为后续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提供参考。

一、改革背景

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监管幅度过宽、要求过细的弊端也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自主经营,制约了企业活力,国资监管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为此,这一轮国企改革确定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改革方向。

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核心是要做到由实物形态的企业管理,转变为价值形态的资本管控;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依法由企业自主经营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规决策;将配合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1]组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由管人、管事、管企业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关键举措。

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并赋予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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