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15 16:47:36

祁液运字【2015】第20号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群林

副组长:曹江洪、江洪平、刘卫江  

成   员:刘小平、许仕杰、许仕伟、李斌、陈素利、周小艳、李秋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应急电话:139********。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三、适用范围  

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四、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本司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后,危险货物驾驶员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公司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安监、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六、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小组组长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组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小组组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 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经费保障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每天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工作小组报告。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八、责任倒查、追究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祁东县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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