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07 16:23:09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文明铺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文明铺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面上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湘扶办发[2014]3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面上县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祁阳县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打通专项扶贫到户通道,为大扶贫格局搭建通用平台,加快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减贫进程,明确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积极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为官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对全镇农村贫困户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贫困户,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户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另一个是构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引导民政、交通、教育、卫生、住建、农业、林业、水务、国土、旅游、文体、工信、广电、电力等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贫困户倾斜。

(一)目标任务。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由省统一组

织,按照省级统筹、市负总责、乡镇落实、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识别出的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并每年实行动态调整。在20148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并录入全国农村贫困户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市下达我镇的识别人数为:1224人,以20144月民政局发放的低保人数和五保人数为基数,识别的五保人数为271,低保人数为883人,扶贫人数为70人。

(二)总体要求。对每个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5月底前完成识别工作,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8月底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严格对象标准。农村贫困户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这次全部纳入贫困户一并建档立卡。扶贫户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从20146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户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贫困户依规依程序纳入。

(二)规范识别程序。要分别召开村、组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市审批的程序进行。村上要有10名以上代表参加评议小组,包括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每组2户以上群众代表参加进行评议、票决。村委会要有贫困户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镇扶贫办要有贫困户审

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市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公平、公正、公开。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对民主评议,票决结果,要按入选户得票多少排序,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没有异议上报镇扶贫办审查。

(四)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接到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贫困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四、实施步骤

(一)对象识别阶段(20145月底前)。

1、指标分解(2014510日前)。根据市下达的贫困户指标,镇扶贫办已经将指标分配到各村,在分配指标的时候,镇扶贫办根据民政部门的低保人口和五保人口的分配比例、贫困户的分布、贫困人口的相对集中密度进行了综合考虑后进行了分配。各村要根据下达的贫困户人数指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确定本村的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办法,将贫困户指标分配到村,切忌搞平均化,突出重点。

2、宣传发动(2014515日前)。各村务必在515日前要认真开好村组动员会议,产生村级评议小组并进行公示,一环一

环搞好衔接,一级一级抓好落实。

3、群众评议(2014520日前)。以村为责任主体,同步在本辖区开展群众评议。要开好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贫困户。村级投票情况和贫困户审核结果要分别在分开栏公示7天,镇扶贫办要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的情况审查,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

这次识别要杜绝、禁止以下情况出现:

撤户。有的村为了搞平均主义,多搞几户贫困户,本来这户有5个人,只登记2-3个人。

拼户。以一个户主的名义把几个不相干的人加在一起,拼成贫困户。

空挂户。把一个有名有姓的非贫困户通过组里、村里研究把它说成是贫困户。

拼爹拼妈户。本来这个家庭儿孙满堂,有的有3-4个儿子,家族势力大,儿子们经济状况也可以,但都不赡养,把60-80岁的老爹老妈单列出来,使他们成为贫困户。这是对养儿防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讽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非贫困户。本来这个家庭在外面有房甚至有车,可有时为了照顾某个人的面子,通过关系搞成贫困户。

严禁搞假识别。严禁利用派出所的户籍资料,几个人在电脑房里指鹿为马,胡编乱造扶贫对象户资料应付上面需要与检查。另一方面又怕群众知道,虚假资料又不敢与群众见面。这种现象影响很坏,

后患很多。

4、汇总上报(2014530日前)。对确认的贫困户,村委会造具花名册,村委会和驻村干部签字后报镇扶贫办审核。

(二)建档立卡阶段(2014617日前)。各村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贫困户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

(三)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8月底前)。农村贫困户档案数据由镇扶贫办录入人员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市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各村要从思想上、认识上深刻领会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是向贫困宣战的总动员,是真扶贫、扶真贫的新要求,是推进扶贫工程工作体制创新的新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农村贫困户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检查督促。采取领导联村、驻村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户的原则,开展贫困农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操作程序,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核实,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人员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镇扶贫办对村级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切实让各

【篇二: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陕西省农村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我省已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以核实原有对象、调查新增指标、更新数据信息、完善帮扶措施、建立信息档案为重点,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及连片特困地区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翔实准确掌握全省农村贫困现状,实现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确保对象精准、数据精确、措施精实、管理精细,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精准度。

二、任务原则

(一)开展四个到户

1.分级负责,数据采集到村到户;

2.规范程序,评议公示到村到户;

3.因地制宜,措施完善到村到户;

4.动态管理,跟踪监测到村到户。

(二)完成四个衔接

1.识别规模与我省已建档立卡规模相衔接;

2.调查指标与国家的建档立卡内容相衔接;

3.帮扶措施与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相衔接;

4.填报内容与我省的数据管理规范相衔接。

(三)实现四个目标

1.确定新标准下的全省扶贫开发对象名单;

2.完善新指标下的全省扶贫对象基础信息;

3.健全新要求下的全省扶贫对象帮扶机制;

4.建立新平台下的全省扶贫对象信息专网。

三、对象范围

(一)调查范围。我省实施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工作范围为9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调查的重点区域为国家片区县、重点县和省级片区县,调查的主要对象为已建档立卡的行政村和贫困户。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1231日,标准时期为201311——20131231日。

(二)调查标准。贫困户识别执行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75元(20102500

元不变价)的省级农村扶贫标准;同时,识别出国家扶贫标准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20102300元不变价)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识别按照我省2013年底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全省国家扶贫标准下贫困发生率为15.1%,一倍为30.2%)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全省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503元,60%3901.8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一高一低一无标准执行。

(三)识别规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已确定,不再进行识别。依据国家标准选出的全省8808个贫困村已经省委、省政府审定,作为全省贫困村识别的总规模。省级扶贫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确定为2013年底建档立卡的575万人,国家扶贫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确定为国家核定的451万人。

四、方法步骤

(一)贫困户建档立卡

第一步:规模分解。以我省2013年底省级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的575万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数(2013年底各市县农村贫困人口数量见附件1),各市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规模控制到村。同时,省上将国家扶贫标准下的451万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县(见附件1),建档立卡总量平衡到县。

第二步:核实对象。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各行政村首先以张贴告知单、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告知,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将其中的非贫困户调整出去,并将未纳入的贫困户纳入进来,形成村级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对在全省村镇综合改革规划撤并但未调整到位及已经撤并的行政村,由现任村两委会班子组织实施上述工作。合并村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为涉及村的贫困人口总规模。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52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市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下,各县统筹安排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7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扶贫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由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扶贫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8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市、县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20141020日前完成省内试运行。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20日前完成。

(二)贫困村建档立卡

我省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范围包括全省9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县的所有行政村。对省级已确认的8808个贫困村(各市县贫困村规模见附件2)以外的行政村,由县扶贫办组织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全省8808个贫困村的核实认定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第一步:规模分解。对省级明确派驻扶贫驻村工作队的4485个村(规模见附件

2),以核实完善相关信息为主,名单不再调整;对其他的4323个村(规模见附件2),由县级组织对省级下发的电子版拟定名单核实认定。按照全省村镇综合改革规划,对规划撤并的贫困村,未调整到位的贫困村按原有规模及名单认定上报,已完成撤并的贫困村按撤并后的名单上报;贫困村撤并后,该县贫困村的规模相应减少。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召开全乡的村两委会负责人大会,介绍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在各行政村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拟定的贫困村名单进行评议,评选出全乡贫困村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在全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委、县政府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县进行公告,同时报省市扶贫办备案。以上工作在201462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市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下,各县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村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7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由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

表》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14820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由市、县扶贫办负责,在20141020日前完成全省有扶贫任务行政村信息的省内网络运行。国家网络在20141220日前运行。第九步:数据更新。建档立卡的行政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村级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由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20日前完成。

(三)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建档立卡

1.工作范围。包括全省9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由县扶贫办填写《贫困县监测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监测内容。《贫困县监测表》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帮扶成效等方面内容,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资金绩效管理考核、片区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并为扶贫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3.数据监测。县扶贫办每年负责填写《贫困县监测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2013年数据于20141020日前完成录入并完成省内网络试运行,此后每年数据于次年220日前完成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对贫困人口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要抓紧时间,尽快组织开展,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是各地开展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各级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和省上安排,成立由扶贫、统计、调查等部门参加的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和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将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要从各级各部门、乡镇、村组抽调人员,统筹安排、同步推进调查摸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扶贫办、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共同组织实施。各级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各级统计局、调查队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和城乡一体化收入调查工作。各级要强化调查人员责任,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入户调查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扶贫对象认定科学公正。各级要强化帮扶责任,完善

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措施,对每个村都要有规划,每一户都要有计划。要设区市和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督导组,深入到乡镇、村组进行指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全面核实,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四)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一告知、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要在村子内树立公示牌或公示墙,将贫困户信息长期进行公示,并公开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县扶贫部门监督电话。要整户识别,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

(五)强化工作标准。各级要统一调查表式,规范调查方法和口径,确保调查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项制度有效衔接中交叉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确保识别的准确度。要坚持规模控制原则,各级要严格按照省上核定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识别控制规模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五保、低保对象规模要与各级2013年底建档立卡规模衔接。要以省级印发的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规范为依据,严把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和更新关,确保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准确度。

(六)保障工作条件。市县要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刷、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开展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办法,加强对各级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要充分发挥乡镇、村两委会及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适当招募扶贫助学项目受助学生等充实乡村两级力量,确保识别工作顺利完成。

陕西省扶贫办综合处 2014423日印发

【篇三: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正宁县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根据《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扶领发?2014?6号)和《庆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庆阳市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扶领发?2014?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扶贫开发的瞄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乡村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2014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要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以此为基础,构建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

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乡镇在确保完成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按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规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2012年底,全县建档立卡的1.22万户、5.05万人,并录入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的扶贫人口为基础,以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核准的2013年度我县脱贫1.23万扶贫人口为依据,将全县10个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且有劳动力)3.82万人一并纳入建档立卡管理范围。

3.识别方法。采用规模控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村,贫困户识别要以核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农机具、耐用消费品、教育、健康、户情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推选、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1231日,标准时期为201311—201312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在省、市扶贫办指导下,县扶贫办及各乡镇,在2012年度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将全县20131.23万脱贫人口和3.82万贫困人口逐级分解到乡(镇)和

行政村(附件1)。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组织各行政村开展农户申请(附件2)、入户调查(附件3),摸底登记,具体办法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采用典型特征法、因素比较法、熟人社会法、收入测算法等方法选定脱贫户和贫困户,先提交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后将评议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脱贫户和贫困户初选名单,由村两委会同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脱贫户和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乡(镇)贫困人口识别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通过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6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全县统筹安排帮扶资源,结合双联及各类结对帮扶等工作,研究提出贫困农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农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对已确定的贫困农户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

第七步:填写《扶贫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对已确定的贫困农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八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将《贫困农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份《贫困农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以上工作在20148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联网运行。由县扶贫办负责,于201410月底前完成录入数据试运行。

第十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见附件6、附件7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方法及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2013年行政村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标准进行。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农民人均纯

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根据《庆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庆阳市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扶领发?2014?5号)要求,确定我县省定贫困村规模为19个。

3.识别方法。贫困村识别采取综合评价倒排序的办法进行,即以行政村地形地貌、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农电设施、居住情况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8项具体指标按百分值测算后倒排序的办法确定贫困村(附件8)。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1231日,标准时期为201311—201312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县94个行政村的地形地貌、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道路建设、安全饮水、通电情况、居住情况、村级集体经济8项具体指标按百分值测算后倒排序的办法将省定19个贫困村规模分解到乡镇(附件9)。

第二步:初选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附件10),报乡镇人民政府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