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方案]广宁县公安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17 21:26:14

【公安方案】广宁县公安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推行政务

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广宁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YYY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推行县局机关政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对公安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维护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基本原则。坚持遵循国家YYY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围绕公安机关及市局机关各部门中心工作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便于基层、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善斌(县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

副组长:邱达智(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江平(局党委副书记)、钱木水(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少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肇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红兵(局党委委员)、曾惠容(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欧宗飞(局党委委员、南街派出所所长)、梁军新(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钟海明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三、公开范围、内容

公开范围:公安局机关各部门是政务公开的主体,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指挥中心、政工、监督、治安、刑侦、经侦、交警、法制、监管、警务保障等部门。公开的内容要与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的警务公开内容相衔接,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超出公安工作保密范围,宜于公开的警务都要公开。要突出警种特点,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公开那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

[公安方案]广宁县公安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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