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3 保研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4-03-09 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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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校直各单位:
学校于2012年12月印发了《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华电校教〔2012〕26号)。根据运行及反馈情况,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体现导向性,鼓励学生加强理论基础课程的学习,平均学分绩(必修课和专选课)在专业排名前3%的学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优先给予保研资格。
第二条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表中,学科竞赛的“国际成功参赛奖”和“全国优秀奖”不再计算分值。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之日前已经获奖的按原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4年1月16日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文 件
华电校教〔2012〕26号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版)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激励广大本科在校学生既扎扎实实学好专业文化知识,又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电校教[2010]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教学管理 推免研究生 实施办法 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字【2006】14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确定推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学生品德优良的基础上,既要注重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考查,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学校将根据学生前三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践成果分值,按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考查,并依据综合考查结果择优确定。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审和确定推荐人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纪检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组成。
(二)各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领导为组长、教学院长(教学主任)为副组长,以及其他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一般不得少于5人),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三、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三)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前三学年必修课和必修实践环节全部取得学分,并累计平均学分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15%-25%以内(北京、保定两校区视情况自定)。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原则上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六)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教育部下发给我校的推荐名额,由学校参考各院系当年预计毕业生数统筹确定(各院系具体的推荐名额以每年的通知为准)。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申报资格公布。将前三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二)学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院系审核。各院系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以及本院系推免生名额确定本院系推荐免试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并将汇总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连同学生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教务处。
(四)确定初选名单。教务处将汇总好的各院系推免材料呈交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通过初选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所在院系统一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
(五)公示。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院系和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没有异议,由学校报北京市或河北省招办备案。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查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查成绩由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践成果分值两部分按一定比例组成,具体计算方法分别为:
(一)综合考查成绩=前三学年的累计平均学分绩×75%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25%。
1.分母中前三学年所学课程学分指每个学生前三学年内所修本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学分之和;
2.补考、重修通过课程按60分计。
(三)创新实践成果分值旨在鼓励本科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通过参加各类竞赛、科研工作等实践能力训练,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分值计分表见附件二。
七、其它事宜
(一)具有免推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二)凡欲到校外培养的学生,自行联系培养学校。培养费事宜由外培学校确定。
(三)各院系要组成专家组对学生发表的论文及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将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扣减学生所在院系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八、本办法自2013年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010年发布的《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华电校教[2010]27号)同时废止。
附:一、华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二、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计分表
附一: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性别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
所在院系 | 学分绩 | |||||||||||
学习专业 | 外语成绩 | |||||||||||
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为 人 | ||||||||||||
申请人三学年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第 名 | ||||||||||||
E-mail地址 | ||||||||||||
联 系 电 话 | 移动电话: | |||||||||||
申请项目 | 申请学校及院系 | |||||||||||
申请学科专业 | ||||||||||||
推免类型 | 是否服从调剂 | |||||||||||
何时获得 何种奖励 | 获 奖 名 称 | 排 名 | 年 月 | |||||||||
各类竞赛、科研成果、创新实践等获奖情况: | ||||||||||||
申请人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连同本人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明、外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一齐交到所在院系。推免类型请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
附二: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计分表
分类 | 获奖项目名称和等级 | 分数 | 最高限分 | ||||||
学科竞赛获奖 | A类 |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挑战杯”科技竞赛 全国“挑战杯”创业竞赛 | 全国(国际)特等奖 | 25分 | 30分 | ||||
全国(国际)一等奖 | 20分 | ||||||||
全国(国际)二等奖 | 15分 | ||||||||
全国(国际)三等奖 | 8分 | ||||||||
国际成功参赛奖 | 4分 | ||||||||
全国优秀奖 | 2分 | ||||||||
省级特等奖 | 10分 | ||||||||
省级一等奖 | 8分 | ||||||||
省级二等奖 | 6分 | ||||||||
省级三等奖 | 4分 | ||||||||
B类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大学生物理竞赛 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大学生数学竞赛 | 特等奖 | 10分 | ||||||
一等奖 | 8分 | ||||||||
二等奖 | 6分 | ||||||||
三等奖 | 4分 | ||||||||
C类 | “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 网络技能大赛 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 | 省级特等奖 | 8分 | ||||||
省级一等奖 | 6分 | ||||||||
省级二等奖 | 4分 | ||||||||
省级三等奖 | 2分 | ||||||||
科学研究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项目负责人 | 优:6分, 良:4分, 通过:3分 | 10分 | ||||
项目成员 | 优:4分, 良:3分, 通过:2分 | ||||||||
省部级、校级 | 项目负责人 | 优:4分, 良:3分, 通过:2分 | |||||||
项目成员 | 优:3分, 良:2分, 通过:1分 | ||||||||
创新 实践 | 专利 | 发明专利 | 第一专利人 | 20分 | 20分 | ||||
第二专利人 | 10分 | ||||||||
第三专利人 | 5分 | ||||||||
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专利人 | 4分 | 8分 | ||||||
第二专利人 | 2分 | ||||||||
第三专利人 | 1分 | ||||||||
外观设计 | 第一专利人 | 4分 | |||||||
第二专利人 | 2分 | ||||||||
第三专利人 | 1分 | ||||||||
产品软件 | 软件登记 | 第一设计人 | 4分 | ||||||
第二设计人 | 2分 | ||||||||
第三设计人 | 1分 |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SCI收录的论文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全文转载 | 独立作者 | 20分 | 20分 | |||||
第一作者 | 15分 | ||||||||
第二作者 | 10分 | ||||||||
第三作者 | 5分 | ||||||||
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 | 独立作者 | 10分 | |||||||
第一作者 | 8分 | ||||||||
第二作者 | 5分 | ||||||||
第三作者 | 2分 | ||||||||
EI收录的其它论文 ISTP收录 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上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 国际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有刊号) | 独立作者 | 5分 | |||||||
第一作者 | 3分 | ||||||||
第二作者 | 1分 | ||||||||
第三作者 | 0.5分 | ||||||||
一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 独立作者 | 1分 | |||||||
合作者(前三作者) | 0.5分 | ||||||||
备注:
1.学生参加同一竞赛,只计最高级别的分值;同一项目科研成果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的分值。对于没有组队人数限制的获奖竞赛小组仅对前五名给予计分。
2.学科竞赛获奖中A类为国际竞赛和教育部、团中央组织开展的竞赛;B类为全国性学会(一级学会)组织的竞赛;C类为北京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竞赛。表中未涉及的其他各类竞赛、创新实践和科研成果的奖励,参照表中同等级别的分值,由教务处负责认定。此表可根据时势的变化调整内容和分值。
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根据学校验收等级给予计分。
4.专利、论文等计分项目均应以华北电力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专利完成人和论文作者,最多只对前三人计分。论文以正式发表、专利以获得证书为计分依据。学生论文计分仅计提交的代表作,不超过两篇,需院系成立专家组对提交的专利、论文进行答辩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