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高校科研项目预期研究成果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06

2019年广东高校科研项目预期研究成果要求
参照《广东省高校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指引》和《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任务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特色创新类项目 1.人文社科类
论文总数≥4篇:其中核心期刊CSSCI和北大核心)2篇;研究成果须标注资助来源、名称和编号。
结项时,如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完成项目申请书或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但未达到以上免于鉴定要求的项目,则需按广东教育厅要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鉴定。
2.自然科学类

论文总数≥3篇:其中CSCD核心期刊≥2篇,三大索引收录≥1篇。研究成果须标注资助来源、名称和编号。若有其他形式成果,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
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人文社科类
论文总数≥3篇:其中核心期刊CSSCI和北大核心)2篇;研究成果须标注资助来源、名称和编号。
2.自然科学类
论文总数≥3篇:其中CSCD核心期刊≥3篇,或三大索引收录≥1篇。研究成果须标注资助来源、名称和编号。若有其他形式成果,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

结项时,如按要求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原则上无须鉴定;若未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但成果至少包括1CSSCI以上索引检索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取得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已有相关专著出版等,则可申请结项,但需按广东教育厅要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鉴定。

2019年广东高校科研项目预期研究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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